
新加坡:一位僱主的抱怨,揭開了一道微妙的難題——家政保姆的自由邊界,究竟該延伸到哪裡?
據《獨立新加坡》2024年12月27日報道,這名保姆入職僅一個月,便接連提出多項休息日調整請求:先是要求清晨提前下班,僱主欣然同意;隨後又申請將周日定為固定休息日,同樣被批准。
隨著關係漸深,她的要求也愈發「大膽」——從最初晚上9點回家,延至11點,再到後來申請徹夜不歸。然而,這一次,僱主因安全顧慮果斷拒絕。
新加坡法規明確規定:外籍家政工必須居住在僱主家中,除非獲得特別許可。此外,僱主還擔憂其懷孕風險與註冊地址合規問題。
矛盾爆發於一個休息日:保姆承諾凌晨3點前返家,結果卻在凌晨5:30醉醺醺推門而入。她坦承,當晚與朋友聚會,酒酣耳熱後乾脆留宿友人家。
僱主陷入兩難:是否該趁代理公司三個月內換人窗口期,果斷換人?
網絡熱議中,多數網友力挺僱主。有人指出:「入職頭一個月的『小任性』,往往是大問題的前奏。」在他們看來,當一個人與僱主家庭同住一屋,信任便是最珍貴的基石。
但也有聲音為保姆發聲:只要工作完成,私人時間為何要被監控?有人甚至反問:「僱主憑什麼管保姆休息日怎麼過?」
根據新加坡人力部(MOM)規定,外籍家政工每周至少享一天休息,若當日加班必須支付加班費;每月至少一天不可替代的完整休息,且建議連續休息不少於8小時。然而,這些條款只是框架——真正的邊界,往往藏在每戶家庭的潛規則里。
有的僱主視休息日為「安全管控期」,要求保姆隨時待命;有的則放手讓保姆「放飛自我」。而保姆們,卻把這唯一屬於自己的時間,當作逃離「僱主王國」的喘息之機。
在許多家庭中,雙方都帶著默認假設進入這段關係:僱主看重穩定與秩序,保姆渴望自由與尊嚴。當這些未言明的期待撞在一起,哪怕只是一次醉歸,也可能被放大成「信任崩塌」的導火索。
真正的邊界,不在法規條文里,而在彼此的尊重與溝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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