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歲男子長期以捏胸、鞭打、罰跪等殘忍方式虐待兩名兒子,其中長子還是高功能自閉症特需兒童。
12 月 16 日(星期二),他在法庭上承認三項牴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的控狀,其餘五項控狀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因法官需時間斟酌量刑,案件展至明年 1 月 2 日宣判。為保護受害孩童隱私,法庭已諭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可能泄露受害人身份的信息,包括被告姓名。

案情顯示,被告與前妻育有 15 歲長子和 11 歲幼子,長子患有高功能自閉症。
2015 年,被告為照顧長子病情放棄事業,舉家移居海外,這份付出曾被媒體報道;2019 年,一家人搬回新加坡。
然而,據前妻 2024 年 5 月報案所述,被告自搬回新加坡後,便開始對孩子施以暴力,且行為在五年間愈發嚴重,施暴手段包括踢打、捏掐、鞭打,甚至動用皮帶、電線等工具,還常以罰跪、禁食作為懲罰。
多起施暴細節令人髮指。
2020 年 2 月至 3 月間,被告因管教長子時情緒失控,用力捏掐長子胸口,導致孩子胸口留下明顯淤傷。
後來長子在補習時無意間拉起衣服,補習老師發現傷勢後詢問得知是父親所為,察覺異常的老師拍下傷勢照片留存。
2021 年 4 月,被告被幼子的行為激怒,竟命令幼子脫褲面壁,隨後用藤條多次鞭打孩子的臀部和腿部,在幼子身上留下清晰的藤條印和擦傷。
2024 年 1 月初,被告又因長子舉止粗魯動怒,動手毆打長子的手臂和大腿,還抓起吸塵器杆子威脅要繼續施暴,幸得妻子及時制止,但長子身上仍留下了淤青和抓痕。
長期的暴力對待讓前妻忍無可忍。
2024 年 1 月,她帶著兩個兒子搬到姐妹家避難,隨後向兒童保護中心求助,並在社工建議下,於同年 5 月 30 日正式報警。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前妻報案的兩個月前,即 2024 年 3 月 23 日,被告已主動向警方報案,坦承自己在管教兒子過程中使用了過度暴力。
庭審中,控方態度堅決,指出虐童行為嚴重違背公序良俗,必須予以嚴厲懲處以起到震懾作用。
控方強調,案發時情緒激動或煩躁絕不能成為虐童的藉口,被告的暴力行為持續時間長、傷害程度深,已對孩子的身心造成不可逆的創傷,因此懇請法官判處其 16 至 18 個月監禁。
被告的代表律師則為其求情,稱被告的行為並非無端施暴,也無惡意,而是管教方式失當所致。
律師表示,被告是盡心盡力的父親,為照顧自閉症長子曾放棄事業移居海外,足見其對孩子的付出與犧牲。
律師解釋,被告施暴的起因多為孩子的不當行為,如長子對母親無禮且拒絕道歉、被訓斥時拒不順從,以及幼子在遊樂場推搡其他孩童,被告初衷是想糾正孩子的錯誤,只是反應過度。
律師還提到,被告主動報警的行為表明其已認識到自身錯誤並心存悔意,希望法官能從輕量刑。
根據新加坡《兒童與青少年法令》,虐待兒童屬嚴重罪行,一旦罪成,最高可判處監禁及罰款。
法律界人士表示,此類案件的量刑會綜合考量施暴情節、持續時間、受害者年齡及是否為特需兒童、被告的認罪態度及悔罪表現等因素。
此次案件中,被告虐待特需兒童的情節、長期施暴的行為,與主動認罪、主動報案的悔罪表現形成對沖,將成為法官量刑的關鍵考量點。
案件的曝光也引發社會對特需兒童家庭管教方式的關注。
相關公益組織提醒,面對特需兒童的教育難題,家長應尋求專業機構和社工的幫助,採用科學的引導方式,而非訴諸暴力。
暴力不僅無法解決問題,還會對孩子的身心造成永久傷害,更會觸犯法律,付出沉重的法律代價。
目前,兩名受害兒童已在家人和社工的陪伴下接受心理疏導,相關部門也在持續跟進孩子的生活與心理狀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