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法院。(圖:CNA)
一名55歲女子因多次虐待女傭,包括在電梯內強行扯下對方的頭巾,還掌摑她,前天(3日)被判入獄四個月並賠償受害者5000元。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55歲的被告哈絲娜(Hasnah Hashim)承認兩項傷人罪名,另外三項傷人控狀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受害者是32歲的印度尼西亞籍女子,是被告聘請的女傭。
案情顯示,2024年8月23日早上約7點23分,兩人從巴剎返家,女傭進入組屋電梯後按下關門按鈕,當時被告正準備進入電梯。
雖然被告及時擋住電梯門進入,但她因女傭的舉動感到憤怒,隨即雙手抓住女傭頭巾用力往下扯。
檢控官Timotheus Koh在庭上表示:「過程中,被告拉扯女傭的頭髮,讓她感到疼痛,頭巾也被扯掉,這讓受害者感到被羞辱,因為她是基於宗教信仰才佩戴頭巾。」
被告施暴的過程被電梯監控攝像頭拍下,並呈堂作為證據。
受害者當天報警並接受驗傷。醫生髮現她上唇有一道長約兩厘米的瘀傷。
這道傷痕源自三天前另一起事件,當時,女傭誤將一包豆腐放入冷凍層,被告因此掌摑她。
除此之外,被告也曾用手機敲打女傭額頭、捏她大腿、拉扯和扭她的耳朵。
控方表示,受害者因此案自2024年8月23日起一直失業至今。由於涉及本案,不少僱主擔心她需出庭作證而影響工作,因此沒有聘請她。她失業前最後領取的月薪為882元。
控方要求法庭判處被告四至六個月監禁,賠償8500元,其中1000元作為身心傷害的賠償,其餘則補償受害者的收入損失。
控方說,受害者失業約21個月,損失了約1萬8500元收入,但控方援引了之前的案例,因此僅要求賠償7500元。
辯方律師則求情稱,被告已表現悔意,並提交前女傭們的推薦信,證明她過去與雇員關係良好。
律師也指出,被告在受害者無法工作期間,曾承擔約1萬4600元的住宿和伙食費用,因此建議賠償金額定為1000元。
最終,法官決定判處被告四個月監禁,並賠償5000元,其中4000元為收入損失賠償。
按照條例,蓄意傷人罪一經定罪,可被判監禁最長三年,或罰款最高5000元,或兩者兼施。
由於受害者是受僱於被告的家庭幫傭,被告可面對加倍刑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