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男人不敢結婚了嗎?
不能光怪《婦女憲章》
回到最初的問題:《婦女憲章》對男性這麼「不利」,是不是造成一些男性不願意結婚的根源?
答案是:是,但不完全是。
數據確實顯示,新加坡的結婚率在下降。2025年,全島只有24687對新人註冊結婚,比2024年少了6.2%,是自2020年以來的最低點。
初婚年齡也在推遲:2024年,新郎初婚年齡中位數是31.1歲,新娘是29.6歲,都比十年前晚了近一歲。
原因也確實包括對婚姻成本的擔憂——而這成本里,當然包括潛在的離婚風險。
但問題是:男人們真的因為害怕《婦女憲章》而不結婚嗎?恐怕沒那麼簡單。

圖源:thesmartlocal
政策研究所2024年的一項研究發現,年輕人不結婚的首要原因,是「還沒遇到對的人」。其次是「費用太貴」——這裡的費用,更多指的是婚禮、房子、養孩子的直接開銷。
真正把「離婚贍養費」列為不結婚原因的,少之又少。
為什麼?因為大部分人在結婚的時候,根本不會去想離婚的事。這是人之常情。
但這也正是問題所在:法律不是為你結婚的時候設計的,而是為你離婚的時候設計的。等你真的走到那一步,才發現自己簽了一份「終身責任制」的合同。
莫先生40年前結婚的時候,會想到自己67歲被裁了還要賠前妻36萬嗎?
肯定不會。但現在,他知道了。

///
你可能想知道,莫先生的案子,最後是怎麼收場的?
判決那天,他沒有出庭。據知情人士說,他通過律師表示「接受判決,不再上訴」。
36.48萬新元,他必須在規定時間內一次性付清。
對於曾經擁有五處房產、年薪幾十萬的他來說,這筆錢不算拿不出。但真正讓他難受的,恐怕不是錢本身,而是這個結局背後的意味:
四十年的婚姻,十幾年的官司,最後換來一張法院的帳單。

有人問:新加坡的法律,是不是對男人太狠了?
其實,這個問題本身,可能就問錯了方向。
《聯合早報》曾報道,新加坡婦女行動及研究協會(AWARE)執行董事林淑美曾指出,《婦女憲章》的爭議,恰恰說明法律需要與時俱進。她認為,政府應該探討:當女性越來越獨立,甚至成為家庭主要經濟支柱時,法律是否應該允許男性在特定情況下也申請贍養費?
但社會及家庭發展部對此的態度很審慎。2021年,政府曾表示,要在贍養費課題上凝聚共識並不容易,因為「社會對於接受男性申請贍養費還未做好準備」。
也就是說,至少在短期內,《婦女憲章》的這條「性別差異」,還會繼續存在。

所以,回到之前那位網友的評論:「看完這個案子,我更不敢結婚了。」
他的不敢,不是懦弱,而是清醒。
因為他知道,在新加坡,結婚可能只需要一時衝動,但離婚,絕對需要你用一輩子來買單。
這筆帳,法院會幫你算得清清楚楚。
只是,算帳的那個人,可能不是你。「我願意」三個字,背後的價值或許會是36.48萬新元甚至更高。

示意圖,圖片來自網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