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億元洗錢案被告都是就業准證和直系親屬證持有者

人力部。(圖:CNA)
涉及10億元洗錢案的十名被告都是就業准證和直系親屬證持有者,人力部正在跟警方合作進行調查。
人力部答覆《8視界新聞網》詢問時證實這個消息。發言人指出,他們若涉及嚴重罪行,人力部將會諮詢警方和總檢察署,採取必要行動。
400多名來自商業事務局、刑事偵查局、特別行動指揮處和警察情報局的執法人員本周二(15日)展開執法行動,逮捕十名年齡介於31到44歲的外籍人士。他們涉嫌犯下偽造文書、洗錢、拒捕等罪行,周三 (16日)已經被控。
這些被告的國籍包括賽普勒斯籍、土耳其籍、中國籍、柬埔寨籍、萬那杜籍。
人力部發言人說,所有僱主和工作證申請者都必須聲明申請中的資料全部屬實,這就包括公司信息以及申請者的個人信息、工作經驗、薪資和學歷。
人力部將會評估所有的申請,留意任何可疑的信息。
人力部將毫不猶豫地提控在雇用外來人力法令下做出虛假聲明的僱主和個人。
每項罪名的最高刑罰是罰款高達2萬元、監禁長達兩年,或兩者兼施。被定罪的僱主也會被暫停工作證申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