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9月26日至10月9日,新加坡警察部隊商業事務局聯合七個陸路警區展開為期兩周的打擊行動。期間共查獲140名男性及68名女性,年齡介於15至77歲之間,目前正協助警方調查,涉嫌擔任詐騙犯或「錢騾」。初步調查顯示,這批人員疑與超過650宗詐騙案有關,主要涉及網購詐騙、假冒朋友、求職詐騙、假冒政府官員、投資詐騙及租房詐騙,受害者累計損失逾820萬新元。
涉案人員涉嫌觸犯《刑法》第420條的「詐騙罪」,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並處罰金;若涉嫌違反《1992年防止貪污、販毒及其他嚴重犯罪(利益充公)法令》中的「洗錢罪」,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或罰款50萬新元,或兩者並罰;若涉嫌違反《2019年支付服務法令》第5條,在未取得執照的情況下於新加坡經營任何類型的支付服務業務,最高可罰款12.5萬新元,或判處3年監禁,或兩者並罰。
警方強調,對任何涉嫌參與詐騙活動的人員均採取嚴肅執法態度,一經查實將依法嚴懲。公眾切勿為他人提供銀行帳戶或手機線路,以免淪為犯罪共犯。一旦帳戶或線路牽涉犯罪活動,提供者將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欲了解各類詐騙手法的防範信息,公眾可瀏覽www.scamshield.gov.sg,或致電防詐專線1799。若掌握相關詐騙線索,可撥打警方熱線1800-255-0000,或通過www.police.gov.sg/iwitness在線舉報,所有信息將嚴格保密。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5年10月9日 晚上9時5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