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近日逮捕一名57歲男子,涉嫌多起住家及攤位盜竊案。
2025年12月3日早上約7時20分,警方接報指舊機場路一處小販中心內,一間飲食攤位遭竊,損失現金20元。
經實地調查並藉助警方閉路電視影像,淡濱尼警區警員成功鎖定該名男子身份,並於12月4日將其逮捕。初步調查顯示,該名男子還涉嫌多起類似盜竊案件。
該名男子將於2025年12月6日被控上法庭,罪名是違反《1871年刑法典》第380條文的住家盜竊罪。一旦罪成,可判處最高七年監禁,並處以罰款。
警方對此類犯罪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必將全力追查,依法嚴懲。同時提醒商家,尤其是位於人流密集公共場所的攤位,應妥善保管財物,例如將小費箱、現金容器等固定鎖好,以防遭人順手牽羊。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5年12月5日 晚上7時2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