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2025年8月15日至23日為期一周多的聯合執法行動中,新加坡警方聯合其他執法部門在全島範圍內的酒吧、KTV等娛樂場所展開突擊檢查,共查獲195人涉及電子煙相關違法行為。此外,另有10名男子和3名女子因其他違法行為被逮捕,年齡介於19至47歲之間。
此次全島範圍的執法行動持續兩周,由七個陸路警區及刑事偵查局牽頭,中央肅毒局(CNB)和衛生科學局(HSA)派員支援,共開展16次多機構聯合執法行動。
超過270名來自新加坡警方、CNB和HSA的執法人員參與行動,對全島151家公共娛樂場所的1600多人進行檢查。此次行動是內政團隊支持政府整體打擊電子煙濫用工作的持續舉措。
執法過程中發現的違法行為包括:
共計195人因涉及電子煙違法行為被查獲,年齡介於17至61歲,現場繳獲超過340支電子煙及配件。其中,從6人身上查獲的11個煙彈經檢測含有依託咪酯(etomidate)。所有人員均已依據《1993年煙草(廣告與銷售管制)法》被處以罰款;而攜帶含依託咪酯煙彈的6人,正進一步接受《1938年毒藥法》下的調查。
9名年齡介於19至47歲的男子在娛樂場所因涉嫌非法社團成員身份,依據《1966年社團法》被逮捕。
兩名分別為35歲和36歲的女子,在芽籠地區的娛樂場所因違反《1959年移民法》的逾期居留,以及未能依《1965年國民登記法》提供個人資料而被逮捕。
一名26歲男子和一名32歲女子經核查發現為警方通緝在逃人員,已被依法逮捕。
自2025年9月1日起,依託咪酯將正式被列為《1973年濫用藥物法》下的C類管製藥物。屆時,濫用依託咪酯者將面臨更嚴厲的處罰:初犯者須接受最長六個月的康復治療;再犯者將被逮捕並接受中央肅毒局調查,同時須接受為期六個月的強制監管,包括藥物檢測與康復治療;未完成康復計劃者將面臨刑事起訴;第三次違法且年滿16歲者將被送入戒毒中心接受治療與康復,之後還將接受為期12個月的藥物檢測與監管;未滿16歲者則須在社區接受為期12個月的強制監管。
警方行動處高級助理總監陳倫表示:「警方在處理治安事件時,一貫將查獲的電子煙及相關違法人員轉交衛生科學局跟進,並將繼續保持這一做法。此外,為支持政府整體打擊電子煙濫用的行動,警方將持續與HSA及其他執法部門合作,在公共娛樂場所開展聯合執法,警員也將主動巡查電子煙及含依託咪酯的電子煙。」
衛生科學局監察、合規與執法組助理主任杜Jessica表示:「此次聯合行動展現了政府堅決打擊電子煙濫用問題的決心。HSA將繼續與警方及中央肅毒局緊密合作,開展針對性執法,全面遏制新加坡境內的電子煙濫用現象。尤其令人擔憂的是,此次繳獲的含依託咪酯電子煙,可能對使用者造成嚴重的健康風險。隨著9月1日起更嚴厲的處罰機制生效,任何從事非法電子煙活動者將面臨更嚴重的後果,包括強制康復、監管,乃至第三次違法者將被送入戒毒中心。」
多機構聯合執法行動現場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