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將起訴兩名年齡分別為24歲和35歲的馬來西亞籍男子,涉嫌參與冒充政府官員的詐騙案件。
2026年10月5日,警方收到報告,一名71歲的受害者接到自稱代表 YouTrip 的人員電話,被告知其名下有一筆未經授權的交易用於購買保險。當受害者否認購買過此類保險時,對方指示她與一名自稱是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的官員通話。
該名所謂的 MAS 官員告知受害者,她涉嫌參與洗錢調查,並向其出示了一份由「最高法院」簽發的偽造法院命令,要求其上交資產以供調查。受害者隨後按照指示,在當天將價值約 16,000 新元的金飾及其他貴重物品交給了一名男子。
當天晚上,受害者的兒子得知此事後意識到這是一個騙局,立即聯繫警方尋求幫助。
在另一宗案件中,警方於2026年10月6日收到報告。一名受害者接到陌生電話,稱其身份被用於購買 M1 SIM 卡。當受害者否認購買後,對方稱此事將移交給新加坡警察部隊調查。隨後,第二名冒充警官的電話打來,指示受害者配合調查,要求其在後港大道3號(Hougang Ave 3)附近與一名男子見面並交付 39,000 新元現金。受害者隨後意識到被騙並報案。
通過後續調查以及移民與關卡局(ICA)的協助,網絡犯罪調查組(Cyber Command)確認了該 24 歲男子的身份,並於 2026 年 10 月 6 日將其逮捕。同日,在警察行動指揮中心(POCC)和 ICA 的協助下,警方確認了 35 歲男子的身份,並在兀蘭檢查站(Woodlands Checkpoint)附近將其逮捕。初步調查顯示,這兩名男子受未知人員(據信為跨國詐騙團伙成員)指使,負責從詐騙受害者處收取貴重物品或現金,並將其交給其他未知人員。
這兩名男子將於 2026 年 10 月 8 日被起訴。根據 1992 年《貪污、販毒及其他嚴重罪行(沒收利益)法》第 51 條,他們涉嫌共謀協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該罪行最高可判處 10 年監禁,罰款不超過 500,000 新元,或兩者兼施。
警方觀察到,馬來西亞國民前往新加坡協助詐騙團伙收取現金、黃金和貴重物品的趨勢正在增加。詐騙者以及詐騙團伙的成員或招募者將面臨強制性鞭刑,最少 6 下,最多 24 下。而協助洗錢的「錢騾」將面臨最高 12 下的酌情鞭刑,這包括《貪污、販毒及其他嚴重罪行(沒收利益)法》下的某些洗錢罪行。警方對任何涉嫌詐騙的人員採取嚴厲立場,將依法處置犯罪者。
根據「設施限制框架」(Facility Restriction Framework),涉及錢騾相關犯罪的人員——無論是在調查中被評估為有風險,還是已被警告、繳納罰款、被起訴或被定罪——都可能面臨銀行服務和手機線路訂閱的限制,以防止進一步協助詐騙。
警方提醒公眾:
切勿將現金、珠寶或其他貴重物品交給身份未核實的陌生人。
切勿將金錢或貴重物品留在某個地點以便他人隨後領取。
切勿與任何人共享設備螢幕或泄露登錄憑據。
新加坡政府官員絕不會:
通過電話要求您轉帳;
要求您的銀行登錄詳情;
指示您從非官方應用商店安裝移動應用程式;或
將您的電話轉接給警察。
如果您有任何與此類犯罪相關的信息或產生懷疑,請撥打警方熱線 1800-255-0000,或在 www.police.gov.sg/i-witness 在線提交信息。所有信息將嚴格保密。如需緊急警方協助,請撥打「999」。欲了解更多關於詐騙的信息,請訪問 www.scamshield.gov.sg 或撥打 24/7 ScamShield 熱線 1799。
新加坡警察部隊 公共事務部 2026 年 10 月 7 日 @ 晚上 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