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兩名女被告逾期逗留,最後向當局自首。(新明日報圖)
(新加坡訊)從菲律賓到獅城打工當女傭,豈料僱主未繳付人頭稅,導致准證被取消,兩名女子非但沒有離境,其中一人還逾期逗留超過34年,如今已是72歲老婦。
《新明日報》報道,其中一名女被告是來自菲律賓的弗洛德利扎(72歲,全名:Flordeliza M Cordeta),她於前日承認一項牴觸移民法令的控狀,被判坐牢6個月和罰款3000元。
根據案情,弗洛德利扎於1989年10與27日在獅城取得工作準證,成為一名女傭。由於她的僱主拖欠人力部人頭稅,她的准證在1991年7月30日被取消。
不過,弗洛德利在准證被取消後,沒有離境,非法留在獅城34年4個月又5天。她一直到今年12月5日才去移民與關卡局自首。
另一女傭逾期逗留16年半
另一名女被告同樣是來自菲律賓的喬安(49歲,全名:Jo Ann Querabu Balbin),她於前日承認一項牴觸移民法令的控狀,被判坐牢6個月和罰款2000元。
調查發現,喬安是於2009年4月7日獲取近兩年的工作準證,在獅城當女傭,但僱主未繳付人頭稅,結果准證於4月24日就被取消。
喬安本來應該在證件被取消後離開新加坡,但她卻一直非法逗留,逾期逗留16年6個月又5天。她於今年12月4日才向當局自首。
控方促請法官判處兩人最高6個月的監刑,並以罰款代替鞭刑,要求弗洛德利扎罰款3000元,喬安罰款2000元。
兩名被告都沒有律師,她們求情時都表示已經知錯,希望法官能輕判。
僱主與房東有責任 核實員工或租客身份
移民與關卡局表示,逾期逗留屬於嚴重違法行為,處罰也相應嚴厲。
發言人說,僱主和房東在聘請外國員工或出租房屋前,有責任核實潛在外籍員工或租戶在新加坡的身份是否合法。這包括核對準證與護照上的信息,並通過簽發機構的網站驗證准證的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