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國將在明年擔任東協輪值主席國期間,推動在印度尼西亞設立區域跨境煙霾污染控制協調中心,並將在未來幾天提交批准設立協調中心協議的文書。
有關協議必須獲得至少六個東協成員國批准,才能生效。
永續發展與環境部長傅海燕昨天(3日)在國會答覆有關跨境煙霾問題的詢問時說,我國將同其他成員國合作,加強落實《東協跨境煙霾污染協議》,並推動設立區域協調中心,以加強各國應對跨境煙霾問題的合作。
她指出,部分東協成員國已表示,將在接下來的區域會議上提出跨境煙霾問題。我國將支持有關討論,並分享新加坡計劃如何對造成煙霾的企業採取行動。
傅海燕表示,我國也將積極鼓勵其他東協成員國批准設立協調中心的協議。
除了加強落實區域協議,我國也將同其他成員國合作,加快推行從源頭解決煙霾問題的措施,包括可持續土地和泥炭地管理,以及農作物焚燒指南。
另一方面,傅海燕透露,印尼上個月19日通知我國,當局有能力自行應對當地火患,因此不需要外國援助。
她重申,如果預防措施未能奏效,而有關國家需要並願意接受援助,我國隨時準備提供協助。我國政府已通過不同層級,向印尼方面傳達這一立場。
傅海燕強調,我國尊重印尼的主權,以及印尼對自身需求的評估,包括成立區域聯合滅火工作小組是否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