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一位家政幫傭在僱主海外旅行期間,不僅被要求在親戚家繼續做家務,還被借走積蓄支持其生意,最終不堪重負,向網絡求助。
在「新加坡直聘家政幫傭」Facebook群組中,這位匿名幫傭分享了自己的遭遇:她的僱主夫婦在出國期間,要求她白天在親戚家中做全職家務,晚上還要照顧孩子,作息嚴重紊亂。
「我已經咳嗽了近兩周,因為夜裡照顧孩子根本睡不好,連午休都不到半小時。現在吃不下飯,甚至開始嘔吐。她說讓我跟著出門『透透氣』,可我真正需要的,只是半小時安靜的休息。」
她坦言,起初她樂意幫忙,因為「是發自內心地付出」。但當任務持續疊加,她開始感到被利用。僱主常故意提高音量說:「我想打掃房子」「我想洗碗」,實則暗示她主動接手。
更令她心寒的是,僱主竟頻頻向她借錢周轉生意。
「她說生意缺錢,一開始借幾百塊,我無所謂。可現在越借越多!她總說:『我先用你的錢,以後再算。』可從不主動結清。一個月過去,錢還在她手裡,我都不敢跟家人交代。」
她還提到,外出用餐時,僱主常讓她帶上自己的銀行卡——帳單動輒150至300新元,全從她卡里刷走。
「第二次我鼓起勇氣說:『我沒錢了,下次我可付不起你的帳了。』她終於改了。可兩三周後,又故態復萌。我只能默默忍著,因為拒絕,太沉重了。」
她在帖文末尾懇求幫助:「請幫幫我!如果你們也帶幫傭出國,是否也要求她們在親戚家繼續工作?你們覺得這合理嗎?」
「這明顯是合同違約。」
帖子引發熱議,僱主們觀點兩極分化。
一位僱主反駁:「當然要帶!出國了工作內容不變,她該做的還是做。我帶幫傭去英國,她照樣做飯、打掃,沒多出半點活。」
但更多人直指問題核心:「當你帶著幫傭出國,她的職責範圍仍應限於你工作準證上登記的住址——只是臨時搬到了海外。若要她同時服務親戚家,必須提前報備人力部(MOM)!」
有人給出強硬建議:「若僱主仍不改,就直接換人!若對方不肯開離職證明,立刻聯繫MOM或大使館維權——就這麼簡單,別忍了!」
也有用戶更關注她的健康:「別怕得罪人,你的健康比僱主的面子重要多了!尤其你還有家人要養。若溝通無效,馬上舉報MOM!」
關於借錢問題,一位網友直言:「別用自己的錢替僱主買單!每次任務下達,先問清楚:『這筆錢誰出?』」
另一位補充:「他們為什麼用你的錢?你來新加坡,不就是為了賺錢養家?你不吭聲,他們只會越借越狠。」
工作地點超範圍?MOM有明確規定
新加坡人力部(MOM)明確指出:家政幫傭的工作範圍僅限於僱主申報的居住地址。若僱主希望幫傭在親戚家照護孩子或老人,必須提前向MOM報備,並獲得幫傭書面同意。同時,需確保幫傭不同時承擔兩地全職家務,並提供充足住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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