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7歲本地男子被法院判決入獄19年半、鞭刑12下。
只因為他在31至33歲那兩三年期間,在16個場合一連犯下41起惡劣罪行!
包括強姦61歲婦女、偷窺14歲女孩如廁、暴揍女友、刑事恐嚇、入門盜竊、棄保潛逃等等。
這一切都從2020年5月開始。那時,新加坡剛開始執行冠病疫情病毒阻斷措施,也就是俗稱的「軟封城」。
當時,印冉(音譯,Imran Syafiq Mohamed Rashid)本該到監獄部門的Lloyd Leas社區監管中心報到,但他沒去。一個月後,6月4日,他被警方逮捕。同日,保釋外出。

(監獄部門的Lloyd Leas社區監管中心。圖源:監獄部門)
三個月後,9月9日,他冒用他人信用卡和身份證。兩三天後,身上攜帶吸毒器具,被警方逮捕。同月,保釋外出,但沒有按時向警方報到,棄保潛逃。
在潛逃期間,他又犯下一系列罪案。
2021年3月至2022年1月,他四次暴揍女友,踢臉、拳揍、拉扯頭髮、抓頭撞牆,還用香煙燒她手指。

(租車公司Blue Sg。圖源:EDB)
2021年初,他冒用一名婦女的身份證和駕照,三次欺騙租車公司BlueSG,把車子租給他。
他在8個場合有23次違章,包括無證和無保險駕駛汽車、無證騎駛摩托車,還有一次是讓朋友代他租車,他載著女友和她的初生嬰兒,但駕駛不謹慎,撞到路中分界,導致圍欄和車子損壞。

2022年1月,他到了東北部Elias Mall商場,潛入女廁,站到馬桶上,偷窺另一隔間內一名14歲女生如廁。被發現之後,印冉逃走,女生上前阻止不果,但總算用手機拍下了印冉。
同樣是2022年1月,印冉又一次被捕,並且被控上法庭。然後呢…… 又一次保釋外出。這是第三次保釋了。
2月,他沒有按照庭令上庭。於是法庭發出逮捕令。3月28日,又又一次被捕。然後…… 又又又一次保釋外出。這是第四次保釋了。

(新加坡監獄。圖源:SPS FB)
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印冉搞不到錢,心情鬱悶,四處遊蕩。
凌晨4am左右,他從組屋二樓爬到垃圾站屋頂,然後爬到旁邊的組屋。從廁所窗口爬進去,偷了一個收著2900多新元價值財物的手提包。
他之後逃出組屋。大概5am至6am之間,他到了樓下的健身角落,見到一名61歲婦女在用橢圓機做晨運。
他問婦女能否把橢圓機讓他用。婦女同意了,但她剛從橢圓機上下來,印冉馬上從背後抓住她,拖入草叢中,實施了強姦,並警告受害者「不許報警!如果你報警,我就殺了你全家!」
事畢,印冉離開。受害者怕他跟蹤,一直等他不見人影,才敢回家。
受害者到家之後,向丈夫說了這事。丈夫要報警,受害者不敢。丈夫仍然報警了。他看到受害者手肘和膝蓋沾有泥土,便讓受害者不要洗澡,免得破壞證據。
印冉當天被捕,並在血液中檢出病毒和中樞抑制劑成分。
被控上法庭之後,印冉又雙叒叕提出要保釋,理由是兩天後是年邁體弱老母親的生日。這時他倒是想起老母親了,就不知道當初他對年紀可以當他母親的六旬婦女無恥下手時,心裡在想什麼鬼?!
總算,這次的保釋申請被法官拒絕了。

(新加坡監獄。圖源:SPS FB)
經過審理,昨天,法官痛斥,印冉多次保釋、多次潛逃,而且在潛逃時還犯下一連串的滔天罪行,尤其強姦案發生在公眾場所,引發公眾害怕和擔憂。
控方指出,印冉的罪行是害了這麼多人,如果輕判,是對法律的嘲笑,要求判刑15年11個月至19年1個月,外加鞭刑12下。
印冉的辯護律師說,他的當事人雖然犯下累累罪行,但是十分後悔,早已認罪。
法官決定,判處坐牢19年6個月,外加鞭刑12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