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近日破獲一起與賣淫活動有關的案件,共拘捕19人,包括18名年齡介於20至41歲的女子,以及一名35歲的男子。
2025年8月13日至14日,刑事調查局警員在克拉碼頭路及麥波申路附近展開掃蕩行動,成功拘捕上述19人。
在為期兩天的行動中,警方起獲現金逾2,000元、三部手機及一批與賣淫活動相關的物品。被捕的35歲男子涉嫌根據《1961年婦女法令》協助經營一個網上賣淫集團,目前正被警方扣查。針對18名女子的調查仍在進行中。
警方表示,將繼續對有組織的賣淫活動採取嚴厲執法行動。根據《1961年婦女法令》:
任何人士若明知而全部或部分依賴他人賣淫所得為生,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七年監禁,並可處罰款不超過10萬新加坡元。
任何人士若經營、管理或協助管理賣淫場所,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五年監禁,並可處罰款不超過10萬新加坡元。

查獲的賣淫相關物品 ▼

公共事務部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5年8月16日 晚上9時4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