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建築業WP、SP准證持有者,居家隔離十四問

2020年05月13日   •   37萬次閱讀

新加坡「封城」期間

除了被統一隔離在宿舍的客工之外

還有一群持SP/WP的建築行業工人

被通知居家隔離

作為這些員工的僱主

因為居家隔離與統一隔離有諸多不同之處

所以不清楚的地方也有許多

說不定一不小心就會觸碰「違禁」高壓線

今日SingPlus整理了

居家隔離期間

建築業者最關心的十四個問題

趕快轉發給你身邊的朋友吧!

Q1 「我公司的外籍員工(持WP或SP)在辦公室工作,而不是在施工工地,不會相互間直接接觸。我是否仍然需要讓他/她居家隔離?」

答:是的。建築行業的所有WP/SP准證持有者都必須進行居家隔離。

Q2 「我的外籍雇員從事的是必要行業的服務工作。居家隔離令是否適用於他們?我可以申請豁免嗎?」

答:是的。居家隔離令也適用於從事必要服務行業的外國雇員。如果您的公司希望申請豁免,可以線上提交申請。

申請網址:

https://go.gov.sg/appeal-bca-continue-works

Q3 「我的外國雇員可以在等待"豁免隔離"申請結果的同時繼續工作嗎?」

答:不可以。等待申請結果期間雇員不得繼續工作。

Q4

「我的外籍雇員是否可以在居家隔離期間獲得補助或其他支持?」

答:新加坡政府於2020年4月6日宣布,將免除3月以及4月的外勞人頭稅,以幫助公司削減成本並改善現金流狀況。此外,公司每位WP或SP員工也將獲得750新幣的一次性外勞稅回扣(發給公司)。

2020年4月25日,MOM進一步宣布,自2020年5月1日起,公司每位WP或SP工人5月份的人頭稅也將被豁免。

鑒於提供了外勞稅豁免和回扣,此類工人的僱主將不會單獨獲得居家隔離補助。

Q5 「我的外籍雇員與許多其他外籍雇員一起居住,我是否可以將其遷移到其他地方?」

答:不可以。除非MOM要求您這樣做,否則不允許僱主將其外國雇員轉移到另一住所。此規定自2020年4月18日起生效。

Q6

「我需要在外籍雇員居家隔離期間向他們支付工資嗎?」

答:政府已經進行了人頭稅豁免以及回扣,僱主必須公平,負責任地對待其外國雇員,發放相應的工資。

在外國雇員居家隔離期間,強烈鼓勵僱主提供額外的帶薪休假,允許其雇員休帶薪病假,住院假,預付帶薪假或與雇員達成其他協議。

Q7 「當局規定:在外國雇員居家隔離期間,僱主必須安排將食物運送給他們,因為不允許他們離開住處。除了提供餐飲外,還有其他要求嗎?僱主必須承擔外國雇員在餐飲/其他日常雜貨上的全部費用嗎?

答:僱主必須確保在外國雇員居家隔離期間為他們提供足夠的食物和其他日常必需品。

對於居住在工廠轉換的宿舍,建築居住區和臨時居住區的外國雇員,僱主需要為他們安排提供餐食,因為他們不應該在公共烹飪設施中烹飪,這樣可以最大程度地減少傳播風險。

對於居住在組屋和公寓的外國雇員,僱主需要讓員工訂購日常雜貨用來做飯或者直接安排運送用來做飯的日常雜貨。

僱主可以選擇補償其雇員所提供的食品/雜貨費用,或就如何在僱主與雇員之間承擔費用達成共同協議。

Q8 「我的外國雇員可以離開房間但留在住所嗎?如果要在自己的住所內使用公用淋浴和衛生間設施,應該怎麼辦?」

答:他們應在住所的公共區域或設施(例如洗手間和浴室)戴上口罩,並且不應與他人靠近使用公共區域或設施。

Q9 「作為僱主,如果我的外國雇員在居家隔離期間患病了該怎麼辦?」

答:如果您的任何外國雇員出現發燒,咳嗽,呼吸困難或感到不適,他們立即向他們住所的負責人尋求幫助,並且立刻您取得聯繫,以尋求醫療幫助。

作為僱主,您必須告知工作人員和醫生您外籍員工的症狀。所有人在外出時都必須戴好口罩,並且不要乘坐公共運輸工具。

在緊急情況下(例如呼吸困難),請致電995,救護車將會把您的外國雇員帶到醫院進行治療。

Q10

「我的外國雇員在居家隔離期間預約了體檢,或者他們感到不適時想去看醫生。他們可以這樣做嗎?」

答:可以。但是他們必須在赴約之前向[email protected]提交文件證明(例如醫生的信)。拜訪醫生時,醫生會索取證明文件。

如果有MOM員工聯繫他們追蹤位置情況,則他們需要出示此文件,以說明在居家隔離期間外出的理由。 此外,看醫生時,他們必須始終戴著口罩,儘量減少與他人的接觸。

Q11 「MOM會與我的外國雇員聯繫以追蹤他們的位置。位置信息過期時,我該如何更新他們的電話號碼或地址?」

答:僱主們可以使用以下網址來及時更新外國雇員的住址或位置信息: https://www.mom.gov.sg/feedbackshn

同時必須在以下網站上同時更新上述信息:

SP准證持有者: https://www.mom.gov.sg/eservices/services/ep-online

WP准證持有者: https://www.mom.gov.sg/eservices/services/ofwas

Q12 「居家隔離令已延長到2020年5月18日。如果我的外國雇員已經被批准從事必要服務,我是否需要再次申請批准?」

答:不需要。

Q13 「在居家隔離令宣布延長後,BCA通知我,我對居家隔離令豁免的批准已終止。我該如何申訴?」

答:在線申訴網址為 https://go.gov.sg/appeal-bca-continue-works

Q14 「阻斷措施期延長,我的外國雇員的准證正好在這個時期中到期了,怎麼辦?」

答:就業准證(EP)服務中心及人力部服務中心C廳將關閉。如您尚未完成註冊或者領取新證,可憑通知信(notification letter)或者准證更換信(card replacement letter)繼續在新合法居留。

對持工作類准證居家辦公或者經批准需外出的必要服務人員,上述信函可作為其准證有效的證明材料。對於即將過有效期的通知信,人力部將自動給予延期,持有者不需要另外提出申請。

2020年5月6日至6月5日到期的SP/WP准證將自動延長至2020年7月1日,無需另外申請。

僱主取消外籍務工人員准證後,如務工人員因旅行限制等原因暫時不能回國,僱主可通過網上申請方式為其申請停留延期。僱主應避免在阻斷措施期間從國外僱傭新的人員。

僱主可為已在新加坡境內的外籍人員申請新的工作類准證,但可獲準的申請將十分有限。

註:本文適用於「斷路器」實施期間居家隔離的建築行業工人,摘錄翻譯自新加坡MOM官網。英文原文版請參見網址:

https://www.mom.gov.sg/covid-19/frequently-asked-questions/shn-period-for-construction-employees

附:新加坡人力部

關於各類准證申請跟延期的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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