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余曉明。(新明日報圖)
(新加坡訊)兩本不同護照的持有人竟有相同指紋,當局追查發現陪讀中國婦曾為工作用假身份入境,婦女終被判坐牢8周。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是來自中國的余曉明(音譯,40歲)。她共面對11項牴觸移民法令的罪行,前日承認其中兩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調查揭露,被告於2006年7月4日第一次來新加坡旅行,用的是自己的真實身份,之後也多次出入境。
2008年,被告本想來新工作,但因與准僱主有些問題,結果在樟宜機場被拒入境,隨之被送回國。
回國後,朋友建議被告用她親戚的身份申請新護照。於是,被告用「劉曉蘭」的身份申請了護照,並且用這本護照於2008年11月27日來新。
被告在2008年12月9日到2013年9月5日之間,用該身份申請工作準證,並在新加坡工作,直到2013年9月8日才回到中國。
之後,她於2015年8月25日用自己的真實身份再次入境,帶著女兒來新讀書。
被告用真實身份於2018年10月20日到今年4月12日之間,多次申請長期探訪准證,但作出虛假申報,稱自己沒有用過別的身份入境新加坡。
當局是在今年1月21日,進一步審查被告的長期探訪准證時,發現她的指紋與「劉曉蘭」相同,而「劉曉蘭」已於2013年9月8日離境。當局於是對被告展開調查,揭發罪行。
求情稱 為愛女才鋌而走險
被告哭著求情,稱自己去年離婚,是個單親媽媽,只是想給女兒一個好的未來才會那麼做。
主控官指被告長達16年做出虛假申報,促請法官判她坐牢8到12周。
被告則哭著說,知道自己錯了,但這麼做是為了讓女兒來新讀書。她稱自己在新加坡從未犯法:「我只是想給我女兒一個好的未來。」
她說,女兒一直以來都是自己一手帶大,擔心坐牢會給女兒帶來創傷,也擔心入獄後沒人照顧她。「她怕我坐牢,求法官給我一次機會。」
被告的女兒也陪同出庭,期間多次深呼吸擦眼淚。
法官下判時表示,雖然同情被告的處境,但若她表現良好可以獲得假釋,最終判她坐牢8周。
被告請求法官給她兩天的時間安頓女兒,法官允許她延期至周一(11月10日)開始服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