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5月23日,甘曉平(Calvin Gan,以下簡稱「甘」)在審訊後被判處18周監禁,並處以2萬新元罰款。他於2025年4月9日被裁定以下罪名成立:
三項違反《證券與期貨法》(第289章,簡稱「SFA」)第197(1)(b)條的虛假交易罪;及
一項違反SFA第201(b)條的未經授權交易罪。
甘的定罪源於新加坡警方商業事務局與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聯合開展的調查,該案最初由新加坡交易所監管公司(SGX RegCo)移交。
案件背景
2015年9月18日至12月16日期間,甘通過一系列買賣委託行為,製造出三隻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股票——即威聯控股有限公司、建滔銅箔控股有限公司和創科實業有限公司——存在虛假市場交易活躍的假象。他故意以無真實交易意圖的價格和數量頻繁下單與撤單,藉此營造出這些證券存在買賣興趣的錯覺。
2015年下半年,甘發現美林國際(Merrill Lynch International)使用的一種交易算法,會在偵測到市場訂單反應後,自動提交更優價格的訂單(即買入價更高、賣出價更低)。於是,他開始主動在上述三隻股票中尋找該算法的蹤跡,並有針對性地進行反向交易。
甘的交易策略包含「掛單分層」(layering)與「幌騙」(spoofing),旨在人為操控這三隻股票的買賣價差。他會在買方(bid)、賣方(ask)或雙方多個價位上提交虛假委託單,製造市場交投活躍的假象,從而人為壓窄優先買賣價之間的價差,誘使美林的算法提交更優價格的訂單。待甘通過這些更優價格與算法完成交易後,便立即撤銷原本無真實成交意圖的虛假委託單,避免被其他市場參與者觸發。藉此策略,甘得以向美林算法低價買入證券,再高價賣出,迅速牟取利潤。
除在自己名下的兩個交易帳戶使用上述手法外,甘還未經授權,擅自使用其父親在RHB證券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開設的交易帳戶進行部分欺詐交易。
在總計37個交易日中,甘利用該策略與美林算法完成了2,759筆欺詐交易,累計非法獲利達16,361.40新元。
法院在量刑時指出,甘所交易的股票流動性較低,但其交易頻率高、買賣數量大,行為具有高度算計性,並已獲取可觀利潤。儘管他在案發後期才交出非法所得,但綜合考慮其行為造成的市場危害及主觀惡性,已達到須判處監禁的門檻。
新加坡警察部隊
公共事務部門
2025年5月27日,下午3時2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