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11月29日至12月12日,新加坡警察部隊商業事務局聯合七個陸上警區展開為期兩周的打擊詐騙專項行動。期間共逮捕167名男性及97名女性,年齡介於16至74歲,目前正協助警方調查,涉嫌擔任詐騙犯或「錢騾」。初步調查顯示,這批嫌犯牽涉超過1,200宗詐騙案件,主要類型包括電商詐騙、投資詐騙、求職詐騙、假冒親友、假冒政府官員及網絡情緣詐騙,受害民眾累計損失逾699萬新元。
涉案人員涉嫌觸犯《刑法典》第420條文的「欺詐罪」,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並處以罰款;另依《防止賄賂、毒品走私及其他嚴重犯罪(利益充公)法令》1992年,若涉及洗黑錢,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罰款50萬新元,或兩者並罰;此外,根據2019年《支付服務法令》第5條,若在新加坡無照經營任何支付服務業務,最高可被罰款12萬5千新元、判處3年以下監禁,或兩者並罰。
警方強調,對任何涉嫌參與詐騙活動的人員均採取零容忍態度,一經查實將依法嚴懲。公眾切勿為他人提供銀行帳戶或手機號碼,以免淪為犯罪幫凶,一旦帳戶涉及非法活動,帳戶持有人亦須負上法律責任。
欲了解更多防詐資訊,公眾可瀏覽www.scamshield.gov.sg,或致電防詐熱線1799。若掌握相關犯罪線索,可撥打警方熱線1800-255-0000,或通過www.police.gov.sg/i-witness在線舉報,所有信息將嚴格保密。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4年12月12日 晚上10時1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