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司機利用Grab流程漏洞,借來多人的帳號,在兩個月內接下超過1000筆的送貨訂單後,假稱送貨不成功,且已歸還包裹,騙取Grab逾1萬3500元的送貨費。
《新明日報》報導,被告祖爾蓋爾奈因 (35歲)面對三項詐欺控狀,前天承認其中兩項,案展3月27日下判。
根據Grab的申請流程,要成為Grab司機,申請者在提交申請後,也須提供身份證照片,或通過Singpass認證身份,並在帳號上載個人照。申請獲批後,申請者就能通過面部識別技術登錄其帳號。

被告祖爾蓋爾奈因。
Grab並不會針對申請者的個人照與身份證或Singpass進行交叉核對,司機也能隨時更換帳號照片。不過,每位申請者只能開通一個帳號。
此外,Grab提供快遞服務,當司機取貨後,若送貨不成,只要在應用軟體註明已把物品送回給寄送者或送到Grab司機中心,Grab還是會把一筆「嘗試送貨費」轉進司機的電子錢包。
被告和同夥王翔意(譯音)因在網上超市Redmart打零工,於2025年四五月結識,王翔意將Grab的上述漏洞告訴被告。
被告當時已有Grab帳號,他在2025年5月24日開始通過自己的帳號,利用上述漏洞,在接受了GrabExpress快送服務的訂單後,馬上在應用軟體上註明包裹已經歸還原處,但實際上根本沒有去取物品,也沒有送貨,而是欺騙Grab支付「嘗試送貨費」。
不僅如此,王翔意還提供被告其他Grab司機的聯繫,以借取他們的帳號行騙。被告聯繫其中一人後見面,對方以被告的手機登入Grab帳號,被告再於對方的帳號換上自己的照片。被告隨即通過面部識別登入對方的帳號,再把對方的Grab電子錢包連到他個人的銀行戶頭。
把帳號借給被告的人,過後也介紹另一人給被告,對方也把帳號借給被告。被告在5月24日到7月11日期間,以上述方式,讓Grab以為他進行了1054次的嘗試送貨,騙Grab支付他1萬3565元2角。被告把部分的錢分給借給他帳號的人。
5人運營24帳號 進行5540筆詐騙交易
案情顯示,2025年5月1日到7月11日,Grab進行內部檢查時,發現五名司機,包括被告和王翔意,共運營24個帳號,並進行了5540筆詐欺交易。
《新明日報》去年11月29日曾報道,警方在7月16日接獲Grab的報案,公司發現在5月至7月間有多起欺詐性訂單,涉案總額超過5萬8000元。
至今未作出賠償
被告利用系統的技術漏洞犯案,手法複雜,至今未作出賠償。
控方說,涉案金額並非小數目,而且被告在取得他人的Grab帳號時,還付錢給對方,隨後在帳號里更換成自己的照片以便干案,這讓他繞過Grab一人只能有一個帳號的限制。
此外,被告在短時間內騙取上述金額,這反映出他頑固不化,並且在未被發現之前,急於持續實施其犯罪計劃。
控方因此要求法官判處他坐牢7到8個月又兩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