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莫哈末法德利面對6項包括無照駕駛、冒充他人身份行騙、妨礙司法公正等的罪名。(新明日報圖)
(新加坡訊) 共享電動車公司職員,利用女性友人的個資開戶頭,然後用她的戶頭從平台上租車,無照駕駛150次,其中8次還在系統上調整租車時長為「零秒」,以便免費租車。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莫哈末法德利(24歲)面對6項包括無照駕駛、冒充他人身份行騙、妨礙司法公正等的罪名。
他前日認罪後被判坐牢7個月又6個星期,不能擁有各級執照36個月。
案情顯示,被告案發時是當地一家共享電動車公司的客服人員,有權限能在公司系統內調整租車時長、租車時間、贈禮券給顧客等。
被告在2023年8月20日或之前,向一名女性友人提議,可以用她的個資設立戶頭,好讓她日後能租用該公司的車子與被告見面。
被告獲得女性友人的同意後,利用她的駕照和身份證等資料,代她開設戶頭。他也下載相關的應用程式,並以自己的信用卡與應用程式綁定。
根據案情,被告在2023年8月20日至2024年6月1日,150次利用女性友人的戶頭,租借並無照駕駛該公司的車子。
不僅如此,被告也在2024年1月至6月,在公司系統內,8次調整租車時長為「零秒」,以便免費租車。
被告的罪行導致公司蒙受654元2角8分損失。公司在發現被告罪行後報警,並從被告的薪水裡扣除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