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Boh Soon Ho
新加坡一外籍男子勒死中國籍女護士再企圖奸屍,被判終身監禁後,不服提上訴,稱是遭激怒才殺人,最高法院上訴庭10月28日駁回他的上訴。
52歲馬來西亞籍被告Boh Soon Ho在2016年3月21日在循環路的一個單位內,用浴巾勒死當時25歲的中國籍女護士Zhang Huaxiang,企圖奸屍但無法得逞,今年2月在謀殺罪名下被判終身監禁。
他隨後提出上訴,辯方律師稱被告是遭到突然且嚴重的激怒,應該在誤殺而非謀殺的罪名下被定罪。新加坡最高法院上訴庭28日駁回他的上訴,三司指出,激怒被告的不是死者對他說的話,而是求歡不遂這件事。
早前案情顯示,兩人來往四五年,被告一直把死者視為自己的女友。被告在案發之前懷疑死者跟其他男人交往,一問之下,對方稱跟前男友關係親密是正常的。
案發當天,被告求歡不遂,於是將她勒死,脫光她的衣服拍下裸照後嘗試奸屍,隨後逃往馬來西亞,但最後被捕,送回新加坡接受法律的制裁。
辯方律師說,被告告訴別人死者是他的女友,而他也曾向死者求婚,但死者沒有回應。他們會共享食物,一起購物,他也會為她購買內褲等私密衣物。
但上訴庭法官朱迪柏拉卡斯(Judith Prakash)指出,死者似乎有可能是在利用被告對她的感情,讓他為她買單,所以被告自以為有「一些權利」,但死者卻從未允許他跟她親密,而被告也從未問她是否願意成為他的女友。
法官也指出,死者稱跟前男友關係親密是正常的,並不是要挑釁被告,而是在回應他的質問。此外,被告當時已經開始襲擊她,勒住她的脖子,嚇得她尿失禁且直發抖,難以相信她當時是在挑釁被告。
上訴庭法官鄭永光則指出,被告當天憤怒是因為他在死者身上花費不少時間和金錢,死者卻不肯跟他發生性關係,而他也在口供中承認,想要跟死者發生性關係,甚至打算被拒就直接強姦她。
三司不認同被告是突然被激怒,因為他早就知道死者跟別的男人出去,針對死者手機里的男人是她在中國的前男友一事,也懷疑了兩三年,如果他一時失控,那是因為求歡心切以至願意動粗,而非死者的所作所為。
鄭永光也指出,被告只有在死者一動也不動時才放開浴巾,之後也沒有表現驚訝或悔意,勒住死者的那10到15分鐘之間,一心只想跟她發生關係,隨後也就將她脫光,企圖侵犯她。
來源:8視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