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添因在沒有有效執業證書的情況下從事法律工作,被判處 3 個月監禁。
律師兼反對黨政治人物林添(Lim Tean)已被命令於 7 月 20 日開始執行監禁,原因是他在沒有有效執業證書的情況下從事法律工作。
根據周一(7 月 6 日)公布的判決書,新加坡最高法院在拒絕了他的聽證申請後,要求他執行該決定。

林添試圖將法律問題提交至上訴庭
作為反對黨「人民之聲」(People’s Voice)的黨魁,林添此前被要求於 4 月 24 日向國家法院投案服刑。
但他隨後申請將「四個涉及公共利益的法律問題」提交至新加坡最高法院——上訴庭進行審理。
這些問題與他因違反《法律專業法》,在沒有有效證書的情況下執業而面臨的三項指控及其定罪有關。
三名法官組成的專家組駁回申請
然而在 7 月 6 日,由首席大法官 Sundaresh Menon、法官 Woo Bih Li 和法官 See Kee Oon 組成的三名法官小組駁回了林添的申請。
法官們表示,他提出的四個問題並不屬於「涉及公共利益的法律問題」——而這是獲得上訴庭審理許可必須滿足的條件之一。
此外,對於其中三個問題,法官認為即便對其進行判定,也不會影響本案的結果,這同樣不符合申請條件。

林添必須於 7 月 20 日開始服刑
因此,林添現在被要求於 7 月 20 日中午 12 點向國家法院投案。
由於之前的申請,他的刑期被暫時中止,而現在他將正式開始服刑。
他的保釋期也隨申請結果一同延長,截止日期為 7 月 20 日。
林添在無證書情況下執業超過兩個月
林添在沒有有效執業證書的情況下,從事律師工作超過兩個月。
從 2021 年 4 月 1 日到 2021 年 6 月 9 日,儘管沒有獲得授權,他仍出席法庭聽證會並處理客戶的法律事務。他直到 2021 年 6 月 10 日才拿到執業證書。
在新加坡,律師必須在每年 3 月 31 日前申請次年(從 4 月 1 日起)的執業證書。而林添直到 2021 年 6 月 9 日才提交申請。

上訴後刑期被增加至 3 個月
2025 年 2 月,林添因無證執業被判處六周監禁並罰款 1,000 新元。
但他向高等法院提起上訴,結果高等法院反而將其刑期增加至三個月零一周。
此前,檢方也曾上訴,要求將其刑期加重至五到八個月之間。
林添還涉及其他案件
另外,林添被「三法官法院」(處理新加坡執業律師專業失職行為的紀律法庭)罰款 30,000 新元。
該案件涉及一張 30,000 新元的客戶支票,他將其存入了自己律所的帳戶,而非按照規定存入獨立的客戶資金帳戶。
此外,他還被指控在 2020 年涉嫌騷擾其律所前員工,面臨非法跟蹤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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