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1月7日至20日,新加坡警察部隊商業事務局聯合七個陸上警區展開為期兩周的打擊詐騙行動。期間共查獲84名女性與166名男性,年齡介於16至79歲,目前正協助警方調查,涉嫌擔任詐騙集團成員或「洗錢車手」。初步調查顯示,這批嫌犯涉嫌參與超過950宗詐騙案件,主要類型包括網購詐騙、假冒朋友、求職詐騙、假冒政府官員、投資詐騙及租房詐騙,受害者合計損失逾774萬新元。
涉案人員正被調查是否觸犯《刑法》第420條的「欺詐罪」、《防止賄賂及嚴重犯罪(利益充公)法令》下的「洗錢罪」,以及《2019年支付服務法令》第5條「無牌提供支付服務」的罪名。其中,「欺詐罪」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並處罰款;「洗錢罪」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罰款50萬新元,或兩者並罰;「無牌提供支付服務」最高可罰款12.5萬新元、最高3年監禁,或兩者並罰。
新加坡國會已於2025年11月4日通過《刑事法(雜項修正)法案》。待相關修法正式生效後,詐騙集團成員、招募人員或組織者將面臨強制性鞭刑,至少6鞭,最高可達24鞭。協助詐騙集團洗錢、提供手機SIM卡或Singpass帳號的「詐騙幫凶」,將面臨最高12鞭的酌情鞭刑。適用鞭刑的罪行包括:《防止賄賂及嚴重犯罪(利益充公)法令》下的特定洗錢罪;《電腦濫用法令》中的Singpass相關罪行;以及《雜項罪行(公共秩序與滋擾)法令》中的特定SIM卡罪行。
警方強調,任何涉嫌參與詐騙活動的人員都將依法嚴懲。公眾切勿因他人請求而出租、出借銀行帳戶或手機線路,一旦帳戶牽涉犯罪,本人也將承擔法律責任,切勿因小失大。
欲了解最新詐騙手法與防範措施,公眾可瀏覽www.scamshield.gov.sg,或致電防騙熱線1799。若掌握相關詐騙線索,歡迎撥打警方熱線1800-255-0000,或通過www.police.gov.sg/i-witness在線舉報,所有信息將嚴格保密。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5年11月21日 下午4時0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