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14日訊)一名馬來西亞籍男子涉嫌在沒有執照的情況下,在新加坡提供付款服務,今日被提控上庭。
新加坡警方發表文告說,29歲被告涉嫌在今年2月提供跨境轉帳付款服務,在16次不同情況下,共接受超過4000新元(約1萬2000令吉)的詐騙贓款,把錢匯入一個海外銀行戶頭。
初步調查顯示,被告相信是看到網上刊登的招聘銀行轉帳員廣告後,開始用自己的銀行戶頭,提供付款服務,賺取佣金。
新加坡警方提醒求職者對承諾提供在家從事簡單工作,賺取高薪的招聘廣告,保持警惕。此外,合法企業也不會要求求職者利用自身的銀行戶頭,為公司接收款項。
新加坡警方指出,這是不法分子慣用的伎倆,以便進行非法轉帳。
根據新加坡的支付服務法令,除非被豁免,否則任何人在沒有執照的情況下經營任何形式的付款服務生意都是違法的。違例者可被判罰款多達12萬5000新元(約37萬5000令吉)、或監禁長達三年,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