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狼父不但偷拍兩名女兒洗澡,還多次性侵其中一名女兒,即使女兒要求停止卻不理會,亂倫後還囑咐女兒別張揚。女兒多年後才向社工吐露真相,進而揭發狼父惡行,狼父俯首認罪後被判坐牢3年3個月。
警方接獲報案後檢查父親手機,發現手機收藏多段大女兒和小女兒沖涼的視頻,進一步揭發他偷拍女兒沖涼的行為。
46歲的被告事後面對亂倫、偷拍和牴觸影片法令共11項控狀,周五(22日)在多名親友的陪同下出庭,承認其中4項罪行,法官將餘項納入考慮後,判他入獄3年3個月。
為保護受害者,法官諭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會泄漏她們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名字。
案情顯示,現年23歲的大女兒和14歲的小女兒事發時與被告住在一起。2019年至2023年間,被告多次向大女兒求歡。儘管大女兒屢次要求被告停止這麼做,但被告充耳不聞。
大女兒原本拒絕與被告發生關係,但後來還是選擇屈從。被告得逞後也不忘囑咐大女兒不要將這件事告訴任何人。
2023年的某一天,被告要大女兒為他口交,後者雖然照做,卻對被告的行為感到噁心。
除了與大女兒亂倫,被告也用手機偷拍她沖涼,連小女兒都不放過。
庭上透露,被告會在女兒沖涼前,預先把手機安置在廁所里。為了掩蓋罪行,被告還下載「間諜相機」的應用程式,確保手機錄影時不會顯示它正在錄影。
根據控狀,被告在2024年1月間,至少六次偷拍兩個女兒沖涼,偷拍畫面甚至可以清晰看到兩人的臉部及私處。庭上揭露,小女兒被偷拍時未滿14歲。
根據法庭文件,大女兒曾在2023年,向妹妹(即小女兒)申訴自己遭父親不當觸摸,但因害怕面對後果而要求妹妹不要告訴任何人。
2024年2月左右,大女兒向一名社工吐露她遭被告虐待,但不願透露更多資訊。社工於是向妹妹打聽,得知妹妹曾目睹被告趁姐姐睡覺時,將姐姐的褲子從大腿拉至腰部。
同年4月,警方接獲報案。
調查顯示,被告也曾在2024年1月,與一名印尼女傭(35歲)視訊通話時,要求對方自慰,並在未經對方允許的情況下,錄下對方的私密行為。
被告的代表律師求情時稱,雖然被告犯下的罪行令人遺憾,但他有意在服刑期間認真反省,並期盼家人原諒,懇求法官從輕發落。
周五聞判後,被告要求展期服刑,法官批准他從10月6日開始服刑。被告獲准以2萬新元獲保釋在外,保釋人是他的兒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