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工傷賠償指南
https://www.mom.gov.sg/-/media/mom/documents/safety-health/publications/wic-guide-for-employers-mandarin.pdf

什麼是人身傷害?
人身傷害是他人對您的身體造成的身體或精神傷害。這通常是由於交通事故(包括電動踏板車事故),工作中的事故或純粹由於其他人的疏忽(例如醫療程序不當)引起的。人身傷害有很多種發生方式,因此人們可以要求賠償的方式很多。但是,最常見的方法是提起過失訴訟。

提出過失主張
要因疏忽侵權而提出索賠,您需要確定您要起訴的人:
欠您某責任; 由於不當行為或不作為而違反了此責任,從而導致人身傷害; 且/或造成可預見的其他損害。
請注意,如果您被發現是共同疏忽(即您自己的疏忽造成了事故),法院可以減少索賠額。如果您未能合理地照顧自己,您可能會被視為疏忽大意。舉例來說,如果您橫穿馬路而最終發生事故,與使用人行橫道時發生事故相比,法院可能會減少您可以要求賠償的損失(即金錢賠償)。減少損失的金額取決於您的共同過失與遭受的人身傷害的相關程度。例如,如果您在採取合理的預防措施後仍會受傷,以防止發生事故,那麼您的損失可能不會得到實質性的減少。
我可以要求賠償哪些損失?
如果您可以表明另一方的責任(即過失),則可以要求賠償人身傷害損失。這將補償給您造成的任何身心痛苦。在這方面,您可以要求兩種形式的損害賠償–一般損害賠償和特殊損害賠償。您也可以要求懲罰性賠償和費用以支付您的律師費。
一般性損害賠償是對因傷害自然引起的損失進行補償的損害賠償。這包括身心痛苦,未來收入的損失和肢體的損失。為了證明身心痛苦,您需要在受傷時保持意識,可索賠的金額將取決於傷殘程度以及疼痛是否只是暫時的還是永久的。
為了計算身心痛苦以及未來的醫療費用,法院通常會使用《一般損害賠償評估指南》作為參考來估算一個人應主張的損害賠償額。 例如,在Quek Yen Fei訴Yeo Chye Huat一案中,Quek陷入了Yeo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由於事故,Quek的右腿必須被截肢。在此案中,法院遵循了參考書,該參考書提供了40,000美元到70,000美元不等的賠償,以支付單腿膝蓋以下截肢的痛苦。法院隨後選擇將限額提高到80,000美元,當時年僅20歲的Quek接受了一次先前的手術以挽救腿部,即使在事故發生4年後仍繼續感到疼痛。 為了計算未來收入的損失,法院使用「乘數-被乘數」方法。乘數是指您退休之前所經歷的年數(即,由於受傷而您預計將生存但沒有收入的時間),被乘數是指您每年因退休而遭受的收入損失受傷的結果。然後,將其乘以折現率,以解決過早死亡的風險。最終金額將是您損失的收入損失。 如果因工作場所事故造成肢體丟失,《工傷賠償法》(WICA)規定了員工可以要求的賠償金額。通過以下公式計算得出:平均每月收入×年齡倍數×永久喪失工作能力所導致的收入能力損失百分比 有關的年齡倍增係數和永久喪失工作能力的百分比分別可在WICA的附表3和附表1中找到。例如,如果您的平均月薪為2,000美元,您59歲,並且在事故中肘部失去了一隻胳膊,那麼根據WICA附表3,相關的年齡倍增係數將為102,而您的收入能力將達到75%。因此,您的賠償金額估計為2,000 x 102 x 75%= $ 153,000。人力部(MOM)網站提供了一個有用的計算器,可以衡量您可以從傷害中索賠多少。
特別賠償
特殊損害賠償可以補償由於事故直接造成的財務損失。此類損害包括醫療諮詢/治療,住院和醫療訪問的賠償。要索賠特殊損失,您需要用清楚的證據(例如醫療和住院帳單)證明您的索賠。法院還將考慮這些帳單是否合理產生。這意味著,如果您在私立醫院而不是去綜合醫院支付更高的費用,法院將考慮該較高的費用是否導致您比在綜合醫院得到更好的治療。如果較高的費用並未使您得到更好的治療,則法院可能只會就可能合理產生的金額,才判給您部分醫療費用的特殊賠償。這將是法庭上證明的證據問題。
懲罰性賠償
懲罰性賠償是給予受害者以懲罰另一方行為的賠償。新加坡上訴法院表示,當另一方的行為「如此殘酷以至於值得懲處,威懾和譴責時,可判處懲罰性賠償。」但是,在另一方已根據刑法受到懲罰的情況下,法院可能不會進一步判處懲罰性賠償以懲罰被告。
支付律師的費用
除了賠償金外,您還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提起人身傷害索賠的法律費用。
如何提出人身傷害索賠
您如何提出人身傷害索賠取決於您遭受的傷害索賠的類型。
如果您因交通事故而受到人身傷害,則保險公司通常會處理您的索賠,特別是如果您是駕駛員。無論如何,最好聘請人身傷害律師來處理索賠,並確保該過程符合您的最佳利益,以為您的傷害索賠最大的賠償。
如果您是工作場所受傷的員工,則可以選擇根據WICA索賠。您不需要律師。相反,您需要儘快將事故報告給您的僱主,並提交原始醫療證明和原始醫療帳單。您的僱主應支付您的醫療費和病假。您或您的近親也應在此向MOM報告事件。如果您永久喪失工作能力,MOM將向您退還帶有案件編號的索賠申請表。您需要填寫此表,並在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將其提交給MOM。之後,您必須參加醫療預約以評估受傷的程度,以便MOM可以計算索賠額,然後由您的僱主支付給您。但是,從2020年9月1日起,您無需提交索賠申請即可提出人身傷害索賠。一旦您的僱主將事故告知MOM或其保險公司,索賠處理將自動開始。或者,您可以選擇起訴您的僱主,而不是通過MOM和WICA要求賠償。為此,與其他人身傷害索賠一樣,您可能希望雇用律師來協助您。
時效期
如果您根據WICA要求永久傷害,則需要在事故發生後的1年內提交索賠申請表。如果您的WICA索賠涉及的是非永久性傷害,則沒有提交索賠的截止日期,但您應儘早這樣做。
對於WICA以外的其他情況,您應在以下情況下提出人身傷害索賠:首次受傷3年;要麼從您首次提出訴訟所需的知識之日起3年,以較晚者為準。第二種情況是「當您第一次獲得知識時」,當您遭受傷害的潛在缺陷時,例如由於接觸有毒化學物質而造成內部損壞。潛在缺陷是在事故發生時並不明顯的傷害,但可能會在一段時間後才浮出水面。在這種情況下,重點是您是否已採取合理的步驟來了解受傷的情況,並且從該日期開始,即使自受傷以來已經超過3年,限制期也從此開始。如果您有殘障,還可以延長時效期限,僅從您認為不再殘障的日期開始。
儘管有上述限制期限,建議您與律師取得聯繫和/或儘快提出索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