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3月21日至4月3日,新加坡警察部隊商業事務局聯同七個陸路警區展開為期兩周的打擊詐騙專項行動。行動中,共160名男性及82名女性涉案,年齡介於16至73歲,目前正協助警方調查。他們涉嫌以詐騙犯或「錢騾」身份,參與超過1,100宗詐騙案件,涉案總金額超過1,140萬新元。這些案件主要包括假冒親友、投資詐騙、求職詐騙、電商詐騙、假冒政府官員以及租房詐騙。
涉案人員涉嫌觸犯《刑法》第420條的「欺詐罪」、《反貪污法》及《1992年防止犯罪所得法》中的「洗錢罪」,以及《2019年支付服務法》第5條規定的「無牌提供支付服務罪」。根據相關法律,欺詐罪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並處罰金;洗錢罪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或最高50萬新元罰金,或兩者並罰;在新加坡無牌照經營任何支付服務業務者,最高可被罰款12.5萬新元,或判處最高三年監禁,或兩者並罰。
警方強調,對任何涉嫌參與詐騙活動的人員均採取零容忍態度,一經查實將依法嚴懲。公眾切勿因他人請求而將自己的銀行帳戶或手機線路借出,一旦帳戶被用於非法活動,帳戶持有人也將承擔法律責任,切勿淪為犯罪幫凶。
如欲了解更多防騙信息,公眾可瀏覽www.scamshield.gov.sg,或致電防騙熱線1799。如掌握相關詐騙線索,可撥打警方熱線1800-255-0000,或通過www.police.gov.sg/i-witness在線舉報。所有信息將嚴格保密。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5年4月4日 上午11時5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