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與男性朋友外出喝酒,因信任對方而放膽狂飲,豈料喝醉後被「撿屍」回家遭強姦,還因此染上性病。法官斥責24歲男子落網後仍犯案,昨早判他坐牢14年和打鞭15下。
《聯合晚報》報導,目前24歲的被告一共面對6項控狀,指他在2015年至2019年犯下強姦、性侵、非禮和牴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的罪行,受害的一共有四名女生,包括兩名未成年者。
在2018年落網的被告,當時是一名新加坡武裝部隊的正規軍人,他上周一在高庭認罪,昨早接受判刑。為保護受害人,法庭諭令媒體不准報道任何可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根據案情,被告與一名同齡的受害女生是好朋友,兩人原本是中學同學,畢業後保持聯絡,不時出來一塊兒喝酒。因為相信被告會照顧她,女生在被告面前從不刻意控制飲酒量。
2018年6月10日晚上,兩人連同另一個朋友到酒吧暢飲,女生喝醉後嘔吐,一度跌倒和把頭撞到桌球檯上。被告聲稱女生曾說過不希望父母親看到她的醉態,於是與朋友合力把女生送回被告的的家,朋友隨後離開。

女生睡醒後,原本不知道自己遭強姦,她到家洗澡時發現有異樣,決定質問被告,後者最終承認性侵犯了女生。(檔案照)
女生這時已醉得不省人事,被告先用手指性侵失去意識的女生,再對她霸王硬上弓,完事後為女生穿上衣服,躺在她身邊入睡。
清晨時分,女生睡醒後看到被告只穿著內褲,自己則衣冠不整。被告把女生送到車站搭巴士,女生回家洗澡時發現異樣,因此質問被告是否對她做了什麼?當天晚上,被告在電話上承認性侵了女生。
女生感到非常吃驚,從未有過性經驗的她沒想到被告竟然背叛自己對他的信任。她到醫院接受檢查時,被驗出感染衣原體(Chlamydia)性病,女生決定報警。被告落網後被診斷患有同樣的性病。
高庭法官昨早下判時指出,被告犯下強姦罪被捕後,仍在保釋期間犯下牴觸兒童與青少年的罪行,顯示他對自己的行為沒有什麼悔意。
被告上交友應用程式「刷右」結識10歲女童,慫恿她發出露胸照片。法官認為必須關注未成年孩童上交友平台的問題。
案情顯示,2019年6月,被告在「刷右」(Tinder)交友應用程式上認識了一名女童,後者當時10歲,但在交友平台上自稱11歲。
兩人接著在其他平台上聊天,談話內容以性為主,過程中,被告說服女童自拍一張裸露胸部的照片,然後發給被告。
被告落網後承認對小女孩有性癖好,經常上網搜尋女童的照片與視頻。被告也曾於2015年在戲院裡非禮一名他在網上認識的15歲少女。法官宣判時也說,當局必須關注未成年孩童上交友平台的問題。
國防部回答媒體詢問時指出,隨著被告在法庭被治罪,武裝部隊已把被告辭退。
帶上酒店非禮
老同學上網分享感情煩惱,被告乘虛而入約女同學喝酒談心,趁對方喝醉後帶上酒店非禮。
2018年9月份,即被告強姦女性朋友約三個月後,他在社交媒體平台上看到另一名中學女同學的貼文,後者分享與當時的男友出現感情問題。
被告主動聯絡老同學表達關心,並約她見面敘舊。9月15日午夜時分,兩人在酒吧喝酒談心時,被告開始非禮女同學的胸部,儘管被女同學推開他的手掌,但他仍繼續伸出狼爪。
接著,被告問女同學是否要一起上酒店「睡覺」,女同學表示不願意。但被告不顧女同學的意願,叫了一輛私召車,把女同學帶到芽籠一帶的酒店。
被告在客房內脫下褲子,強行親吻女同學的脖子與臉頰,然後非禮她的胸部與私處。女同學不斷抗拒,並且堅持不願與被告發生性行為,被告最終罷休。女同學趁被告熟睡時逃出酒店,同天前去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