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男子在室內遊樂場看到一名7歲男孩擊打自己年幼的女兒,憤怒之下將該男孩兩次推倒在地。
44歲的柯格寬(Koh Gek Kuan)於周五(10月23日)被判處監禁80天。此前,他承認了一項故意傷害14歲以下兒童的罪名。另一項性質相同的指控在量刑時被予以考慮。
由於法院下達了禁令,該男孩(事發時7歲)的姓名以及事發室內遊樂場的名稱無法公開。
2023年8月18日,柯某帶著當時4歲的女兒在一家商場內的室內遊樂場玩耍。
晚上7點22分左右,柯某的女兒拿著一件物品追逐該男孩,柯某在後面跟著。隨後,男孩擊中了女孩的臉。
看到這一幕,柯某沖向了沒有察覺到他靠近的男孩。被告將男孩猛推一把,導致男孩手中的玩具飛散在房間各處,整個人臉朝下摔倒。
這一幕被遊樂場的其他顧客和工作人員目擊。
當男孩從地上坐起來時,柯某再次與其對峙並用力將其推開。
男孩再次摔倒,頭部和左肩撞擊地面。
此外,柯某還對男孩辱罵,並對隨後上前干預的遊樂場工作人員和顧客表現出攻擊性。雖然柯某在隨後的聽證會上最初對這些事實提出異議,但法院認定他確實說過粗口且行為激進。
室內遊樂場內記錄該事件的監控錄像已被提交至法院。
男孩的父母將其送往醫院檢查,結果顯示其頭部和膝蓋有瘀傷,右臉頰發紅。
在減輕處罰的陳述中,來自Kalidass Law Corporation的律師Shaneet Nityanand Rai為其客戶(一名自雇的IT企業主)請求9至12周的監禁。
Rai律師表示,柯某對此深感懊悔,並對自己的過度反應感到遺憾。他敦促法院考慮其客戶作為父親的立場,以及在「一個大男孩在女兒4歲生日當天傷害她」時,「克制自己不做出反應」的難度。
辯護律師表示,柯某是為了慶祝女兒四歲生日才帶她去遊樂場的。
Rai律師說:「這本應該是家庭的歡樂時刻,之後還計劃了晚餐……但對於柯先生及其家人來說,這個周末變成了噩夢,而對於受害者來說,這也是一次創傷性的經歷。」
據辯方稱,該男孩搶走了柯某女兒手中的玩具巴士,然後擊中了她的頭部。柯某起初認為這只是孩子在玩耍,但由於男孩看起來比他的女兒大且強壯,他變得更加警覺。
隨後,他的女兒為了搶回玩具巴士追逐男孩,結果被對方擊中臉部。
柯某隨後反應過度,推了男孩一把。Rai律師稱,柯某詢問男孩父母在哪裡,但男孩沒有聽懂。
Rai律師表示,男孩缺乏反應的行為進一步激怒了柯某,導致他在隨後的愚蠢衝動下第二次推了男孩。
律師還詳細介紹了其客戶患有雙相情感障礙的心理健康史,但指出這與此次事件沒有直接的因果關係。
「柯某之前的心理健康狀況確實影響了他的判斷,以及他看待女兒的方式及其保護欲。」
「我們獲悉,柯某的心理健康問題最初源於他與父親的負面經歷,他童年時曾遭受虐待,經常被父親毆打,這導致他成為一名過度保護孩子的父親,」Rai律師說。
辯方還指出,沒有跡象表明男孩的傷勢是永久性的或留下了後遺症。
根據法律,故意造成傷害的 offenders 最高可被判處三年監禁,或處以最高5,000新加坡元的罰款,或兩者兼施。
如果犯罪對象是14歲以下的受害者, offenders 最高可被判處兩倍的最高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