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6日至1月29日,新加坡商業事務局與七個警區聯合開展為期兩周的專項行動,共查獲78名女性和139名男性,年齡跨度從16歲至83歲,涉嫌參與詐騙活動,角色包括騙子或「洗錢馬仔」。據信,這些人涉及超過700起詐騙案件,主要涵蓋電商騙局、冒充親友、虛假招聘、假冒政府官員、投資陷阱及租房詐騙等類型,受害者累計損失超過767萬美元。
目前,涉案人員正接受涉嫌詐騙、洗錢或無證提供支付服務的調查。根據1871年《刑法》第420條,詐騙罪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並處罰款;依據1992年《反腐敗、販毒及其他嚴重犯罪(沒收非法收益)法》,洗錢罪最高可判10年監禁、50萬新元罰款,或兩者並罰;而根據2019年《支付服務法》第5條,未經許可在新加坡經營任何形式的支付業務,最高可處12.5萬新元罰款、3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自2025年12月30日起,詐騙分子及詐騙團伙成員、招募者將面臨強制鞭刑,最少6下,最多可達24下。為詐騙分子提供便利的「洗錢馬仔」——如協助轉移贓款、提供SIM卡或泄露Singpass帳戶信息者——將面臨最高12下的酌情鞭刑。這些行為涉及《反腐敗、販毒及其他嚴重犯罪(沒收非法收益)法》中的部分洗錢罪名,《計算機濫用法》中關於Singpass的違規行為,以及《雜項 offences(公共秩序與滋擾)法》中有關SIM卡的違法條款。
警方再次提醒公眾:凡與上述犯罪活動有關聯者,必將依法追責。根據「設施限制框架」,無論是否正在接受調查、被評估為高風險、收到警告、繳納罰款、被起訴或已定罪,凡涉及「馬仔」行為的個人,其銀行服務與手機號碼申請都可能受到限制,以切斷其繼續協助詐騙的渠道。
如需了解更多防騙資訊,請訪問www.scamshield.gov.sg,或致電防騙熱線1799。如掌握相關詐騙線索,請撥打警方熱線1800-255-0000,或在線提交信息至www.police.gov.sg/i-witness。所有信息將嚴格保密。
公共事務部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6年1月30日上午1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