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會三讀通過《法典(雜項修改)法案》,包括對《野生動物法令》進行修訂。為了更好地保障公共衛生和安全,政府加強力度,嚴懲對非法喂食野生動物的人。初犯者和重犯者面臨的最高罰款翻倍,重犯者也可能被處以最長12個月監禁。
國家發展部高級政務次長賽義德哈倫在國會為《法典(雜項修改)法案》提出二讀說,將加重對非法喂食野生動物者的刑罰。首次違規者最高罰款,將從5000元提高到1萬元,重犯者則從原有的最高1萬元罰款,提高到2萬元。
賽義德哈倫說表示:「重犯者也可被判處最高12個月的監禁。這將對非法喂養野生動物的行為起更強的威懾作用,並更好地保障公共健康和安全。」
國家公園局表示,非法喂食野生動物一直以來是問題,尤其是喂食鴿子和烏鴉等。近年來當局加強執法力度,打擊這種違規行為。相關個案從2021年的約150起,增加到2025年的超過380起,增幅超過一倍。而重犯者的占比達42%。公園局多管齊下,管理對野生動物的生長,並同其他機構合作進行管控。法案預計在今年下半年生效。
另外法案也將擴大瀕危物種(進口和出口)法令的涵蓋範圍,將混種植物納入其中,以符合國際貿易需求。這樣一來公園局將發出證明文件,方便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