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9日,警方指控10名年齡介於17至32歲之間的男子,涉嫌通過移民與檢查署(ICA)的電子地址變更系統(eCOA),非法篡改他人註冊住址。此案最早於2025年1月11日由ICA向公眾披露。
早在2025年1月,已有另外4名男子因涉案被起訴。而在12月9日,警方又對其中3人追加了指控。剩下的那名30歲男子,據信是整個犯罪網絡的主謀,早在2025年7月和11月便已被控42項新罪名。
截至目前,警方已對總計14人提起指控。其中5人還因涉嫌虛假申報住址變更,被ICA另行起訴。
警方與ICA的聯合調查發現,該犯罪團伙涉嫌攔截ICA寄出的PIN碼信件,並利用這些信息篡改受害者註冊地址,從而接收新加坡通(Singpass)密碼重置郵件,進而非法接管受害者的Singpass帳戶。
在這14名被起訴者中,有3人被認為扮演核心角色,其餘11人則涉嫌提供協助。他們的具體涉案情況詳見附件A。
另有7名與本案相關的嫌疑人,未被起訴,而是接受了為期24個月的有條件警告處分。
附件A
14名被告所涉指控概要
在被起訴的14人中,3人被認為為主謀,其餘11人為協助者。
核心主謀
三名核心人物涉嫌組成犯罪網絡,其具體罪行如下:
30歲的吳偉昌,據信為幕後主腦。他利用ICA的eCOA系統非法篡改多名受害者的註冊地址,共入侵18個Singpass帳戶。他最早於2025年1月17日被起訴,隨後在2025年7月3日與11月20日分別被追加指控,罪名涵蓋《1993年電腦濫用法》(CMA)及《國家註冊條例》(NRR)等多項罪名。
32歲的張邦軒,據信為關鍵協調人,涉嫌獲取他人身份證(NRIC)信息並招募跑腿人員。他最早於2025年1月15日被起訴,2025年12月9日再被追加六項指控,包括違反《電腦濫用法》及《反腐敗、販毒及其他嚴重犯罪(沒收收益)法1992》(CDSA)中關於轉移非法所得的規定。
25歲的李明森,據信為招募者,涉嫌管理一個跑腿網絡,負責搜集郵寄地址並竊取Singpass帳戶憑證。他於2025年12月9日被控八項罪名,包括協助泄露Singpass訪問碼、向他人提供帳戶憑證等違反《電腦濫用法》的行為,以及協助虛假申請地址變更,違反《國家註冊條例》。
協助者角色
其餘11名男子涉嫌從事輔助性犯罪活動,包括招募跑腿、傳遞PIN碼信件照片、為金錢利益提供自己的Singpass或銀行帳戶憑證,以及虛假申請地址變更。他們被指控的罪名包括:
違反《電腦濫用法》第8條,未經授權泄露訪問碼;
違反《電腦濫用法》第8A條,泄露Singpass憑證;
違反《電腦濫用法》第8B條,提供或獲取他人Singpass憑證;
違反《國家註冊條例》第20(a)條,提供虛假信息並欺詐性申請住址變更;以及
其他相關罪名,包括上述行為的教唆與共犯。
以下是14名被告所涉指控的詳細摘要:

新加坡警察部隊
移民與檢查署
2025年12月9日 上午1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