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告:本文包含令人痛心的虐待細節。
新加坡訊——周五(3月13日),一名35歲的新加坡女性因參與虐待年僅五歲的女孩艾伊莎(Ayeesha)及其幼子,被判處六年三個月監禁。這名女子是女孩的繼母,也是施暴者之一——在女孩被親生父親毆打致死的慘劇中,她不僅袖手旁觀,更親手將孩子囚禁於骯髒的廁所中長達十個月。
主審法官陳志偉(Eugene Teo)在量刑時指出:「當兩個孩子日復一日、周復一周地承受著非人折磨時,如今卻要尋求寬恕,何其諷刺。」
艾伊莎與弟弟在近兩年的虐待中,長期被赤身囚禁在廁所角落,靠啃食自己的糞便和床墊碎片充飢。他們從未上學,父親向當局編造各種謊言掩蓋其缺席,而繼母自己的親生子女卻能正常上學、沐浴、成長。
2017年8月,艾伊莎因繼母向父親抱怨孩子「太吵」,遭父親連續掌摑,頭部後仰,隨後在廁所中被拳打腳踢、踩踏肩背,最終死於頭部重創。當夫婦二人發現孩子已死,竟聯手偽造現場——繼母謊稱自己遭丈夫家暴、強姦,甚至在高等法院作證時仍堅稱自己是受害者。
父親已於去年被判終身監禁,而繼母則因主動認罪、配合調查,獲得較輕判決。檢方指控其行為「非人道且殘忍」,指出:「廁所不是人該待的地方,更別說是一個孩子——而這裡,正是他們洗澡、排泄、甚至睡覺的地獄。」
艾伊莎全身遍布傷痕,腳趾間有紅腫濕疹般的燙傷痕跡,弟弟則罹患疥瘡、下肢蜂窩組織炎,並因長期社會剝奪出現嚴重發育遲緩——不會說話、無法站立,眼神空洞,唯有繼母下令時才挪動一步。
法庭播放的監控視頻中,弟弟安靜凝視著姐姐被毆打,而姐弟倆終日蜷縮在污穢的角落,如行屍走肉。
辯護律師甘納帕蒂(Ashwin Ganapathy)坦言:「即便英語詞彙浩如煙海,我仍難以找到足夠詞語,來描述這場悲劇。」他強調,繼母雖非主謀,但其作為監護人,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五年監禁「非寬縱,而是恰如其分」。
法官最終採納了檢方建議,認定繼母的虐待行為「雖非最惡劣,卻仍極其嚴重」,並感謝公共辯護辦公室的審慎陳詞。在宣判前,法官允許她與未婚夫短暫擁抱告別。
背景回顧
艾伊莎的親生父母於2013年離婚,2014年6月,姐弟倆被兒童保護服務安置於寄養家庭。2015年初,父親與繼母同居,將孩子接回。同年情人節,繼母與父親正式結婚,並育有三名親生子女。
2015年5月起,姐弟倆被送入託兒所,但僅兩個月後便被父親以「寄居外婆家」為由撤出。此後,父親持續撒謊,謊稱孩子健康、在讀,甚至拒絕接聽社工電話。當社工登門探訪,竟無人應門。
孩子們的飲食從一日三餐縮減至兩餐,尿布和食物日漸匱乏。2015年底,他們開始啃食糞便。2016年2月,繼母產後歸家,抱怨孩子「太吵」,於是——第一個「懲罰角落」誕生:一個90cm×90cm的書架圍欄,姐弟倆從此被鎖在其中,僅在吃飯、洗澡時才被放出。

第一個懲罰角落:書架圍成的囚籠(圖片來源:法院文件)

第一個懲罰角落位置圖(圖片來源:法院文件)
2016年10月,父親因經濟崩潰,試圖將孩子送回寄養系統,卻謊稱孩子「與母親同住」。社工建議領養,但繼母卻將「懲罰角落」升級——將姐弟倆徹底囚禁於廚房廁所內,長達十個月。

第二個懲罰角落:廁所囚籠設計圖(圖片來源:法院文件)

艾伊莎與弟弟被囚禁十個月的廁所現場(圖片來源:法院文件)
2017年8月10日晚,繼母在廁所發現姐弟倆沉睡,因艾伊莎不願起身,父親沖入暴打其臉20餘次。次日凌晨3點,繼母再次投訴,父親再度沖入廁所,拳打腳踢、猛踩臀部,直至女孩昏厥。
當日下午6點,繼母進入廁所如廁,發現艾伊莎已冰冷僵硬。她高呼丈夫,丈夫雖嘗試心肺復甦,卻已無力回天。
隨後,父親命令妻子:「你必須裝作受害者。」於是,他強暴她、毆打她,讓她能「合理」報警——謊稱自己遭丈夫家暴、強姦,申請保護令。
最終,姐弟倆被裝進嬰兒車送往醫院,艾伊莎被宣告死亡。繼母提交的報案記錄,字字皆是謊言。
量刑依據
根據指控,繼母每項「共同虐待兒童」罪可判最多四年監禁或罰款4000新元;「向公職人員提供虛假信息」罪可判最多一年監禁或罰款5000新元。最終,法院以六年三個月的刑期,為這具被遺忘在廁所角落的小生命,敲響了遲來的正義之鐘。
艾伊莎的名字,從此被銘刻於社會記憶之中——她不是沉默的犧牲品,而是照亮黑暗的微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