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5日至18日,新加坡商業事務局與七個警區聯合展開為期兩周的專項行動,共拘捕160名男性和79名女性,年齡跨度從16歲至78歲。他們涉嫌參與詐騙活動,或作為「洗錢馬仔」協助犯罪團伙,目前正配合調查。據信,這些涉案人員牽涉超過600起詐騙案件,涵蓋電商欺詐、冒充親友、虛假招聘、假冒政府官員、投資騙局及租房陷阱等類型,受害者損失總額高達499萬美元以上。
涉案人員正接受調查,涉嫌罪名包括詐騙、洗錢以及無證提供支付服務。根據1871年《刑法典》第420條,詐騙罪最高可判處十年監禁並處以罰金;根據1992年《反腐敗、販毒及其他嚴重犯罪(沒收收益)法》,洗錢罪最高可判十年監禁、五十萬新元罰款,或兩者並罰;根據2019年《支付服務法》第5條,在新加坡無證經營任何形式的支付業務,最高可處三年監禁及十二萬五千新元罰款,或兩者並罰。
2025年11月4日,《刑法(雜項修訂)法案》正式通過。一旦生效,詐騙主犯及詐騙集團的成員或招募者將面臨至少6下、最多24下的鞭刑;而為詐騙分子提供洗錢服務、出售SIM卡或出借Singpass帳戶的「幫凶」,則可能被判處最多12下的酌情鞭刑。這些行為涵蓋《反腐敗、販毒及其他嚴重犯罪(沒收收益)法》中的部分洗錢罪行,《計算機濫用法》中涉及Singpass的犯罪,以及《雜項 offences(公共秩序與滋擾)法》中有關SIM卡的違法行為。
新加坡警方對任何參與詐騙的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所有違法者將依法嚴懲。為避免成為犯罪幫凶,公眾務必拒絕他人借用您的銀行帳戶或手機號碼——一旦這些帳號被用於犯罪,您將承擔法律責任。
如需了解更多防騙資訊,請訪問 www.scamshield.gov.sg,或致電防騙熱線1799。如有任何詐騙線索,請撥打警方熱線1800-255-0000,或在線提交信息至 www.police.gov.sg/i-witness。所有舉報信息將嚴格保密。
公共事務部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5年12月18日晚上1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