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德士司機想娶越南女遭拒,越南女卻在回國後建議以金錢換取一紙婚約,好能留在新加坡,最後在7年內給了男方近2萬元,但還是未取得永久居民權。
《新明日報》報導,被告陳永勝(47歲,音譯)面對5項牴觸移民法令的罪狀,他承認其中1項,法官將餘項納入考量後判處他坐牢7個月兩周以及罰款1萬元。

被告與越南女假結婚,7年內拿了近2萬元。(示意圖)
調查揭露,2016年3月,身為德士司機的被告認識了一名越南女武氏明州(44歲),之後通過她認識了黎焦逄(31歲)。
隔年4月,黎焦逄的姐姐黎焦馮(31歲)來新加坡探望她,被告也因此結認了黎焦馮,私下與她交換了聯絡號碼。
黎焦馮說喜歡新加坡,想留在這裡。被告便藉機告白,稱想娶她,結果遭拒絕。
2017年5月4日,黎焦馮回國,但仍想著結婚留在新加坡一事。她於是聯繫被告,表示願意和他結婚,但婚後他得為自己申請長期探訪證,而她會給被告金錢當酬勞。
被告認為,雖然得不到對方的心,但想著假結婚也是個容易賺錢的方式,因此便答應了對方。他隨之飛往越南,帶著黎焦馮一同回國。
被告為結婚進行安排,也申請註冊,兩人隨之於2017年5月21日在湯申路的一家餐館舉辦結婚儀式。
不過,黎焦馮從未真心想跟被告結婚,被告也知道她答應結婚只是為了能拿到長期探訪准證留。黎焦馮答應被告,每年都會給他2500元的酬勞。
被告也履行承諾,在2017年到2023年之間,成功為黎焦馮申請到5次長期探訪准證,最後一次獲得批准留在新加坡長達5年。他也曾嘗試為黎焦馮申請永久居民權,但不成功。
被告承認,他前後共入袋1萬9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