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警方商業事務局與七個陸路警區於2024年10月31日至11月14日展開為期兩周的執法行動。期間共逮捕189名男性與99名女性,年齡介於16至76歲,目前正協助調查其涉嫌擔任詐騙集團成員或「人頭水軍」。這些嫌犯涉嫌參與超過1,208宗詐騙案件,主要類型包括求職詐騙、電商詐騙、冒充親友詐騙、投資詐騙、網絡情緣詐騙及假買家詐騙,受害民眾累計損失逾654萬新元。
涉案人員正被調查是否觸犯欺詐、洗錢或無牌提供支付服務等罪名。根據《刑法典》第420條,欺詐罪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並處罰金;依據《防止貪污、毒品交易及其他嚴重犯罪(利益充公)法令》1992年條例,洗錢罪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或最高50萬新元罰款,或兩者並罰;而根據2019年《支付服務法》第5條,在新加坡無牌經營任何類型的支付服務業務,最高可處罰金12.5萬新元,或最高三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警方強調,對任何涉嫌參與詐騙活動者均採取嚴厲立場,違法者將依法嚴懲。為避免成為犯罪共犯,公眾切勿答應他人借用銀行帳戶或手機線路的要求,一旦帳戶牽涉犯罪活動,帳戶持有人亦須負法律責任。
欲了解各類詐騙手法的更多信息,公眾可瀏覽www.scamshield.gov.sg,或致電防騙熱線1799。若掌握相關詐騙線索,可撥打警方熱線1800-255-0000,或通過www.police.gov.sg/i-witness在線報案,所有信息將嚴格保密。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4年11月16日 上午8時4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