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法院。(圖:CNA)
為逃過在非指定區吸煙的執法行動,一名中國籍女子涉嫌向國家環境局(NEA)執法人員行賄,昨天(4日)被控上法庭。
貪污調查局(CPIB)發表文告指,38歲的Lin Qin 持社交訪問准證在新加坡逗留。
她被指於2025年9月30日,在烏節路幸運商業中心附近的非指定吸煙區吸煙時,涉嫌向兩名國家環境局執法人員Koh Jun Song和Wai Mei Ying行賄120元,以換取對方不採取執法行動。
涉事執法人員拒絕賄賂,並將案件轉交貪污調查局處理。Lin Qin 因此面對一項根據《防止貪污法令》第6(b)條文提控的控狀。
文告強調,新加坡對貪污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任何人士一旦在《防止貪污法令》第6條文下被定罪,可被判罰款最高10萬新元,或監禁最長五年,或兩者兼施。
肅貪調查局表示,局方調查所有與貪污有關的投訴與舉報,包括匿名舉報。公眾可通過肅貪調查局網站提交電子投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