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沙耶莫哈末承認一項性侵未成年少女,以及兩項法定強姦兩名女童的控狀(新明日報示意圖)
(新加坡訊)青年通過交友平台結識一名12歲女童,第一次約見面就強吻女童,隔天還帶她到公園廁所逼她口交。罪行被揭發後,警方從青年手機中發現受害者還有另外3名受害者,包括一名11歲女童。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是現年25歲的沙耶莫哈末(譯音),案發時是一名兼職包裝員工。他前天在新加坡高庭承認一項性侵未成年少女,以及兩項法定強姦兩名女童的控狀,案件擇日下判。
案情顯示,被告於2021年7月16日通過交友平台認識一名12歲的女童。被告向女童謊稱自己只有14歲,並向對方表白。女童在表示自己也喜歡被告後,同意與他交往。
被告後來與女童聊天的話題涉及色情內容,被告會問女童的胸部大小,還問女童是否要為他口交。
同月27日早上,被告要求與女童見面,表示要與她「法式接吻」。女童當時不知道什麼是「法式接吻」,於早上7時30分在學校附近的巴士站與被告見面後,遭被告帶去附近的停車場,被逼與被告舌吻。
被告之後要求女童與他見面親熱,但女童對被告的攻勢感到不舒服,不想與被告見面。
豈料,被告不肯放棄,隔天追問到女童在義順一家餐館後,衝到餐館與女童見面。女童原本找朋友當救兵,豈料朋友還沒趕到,被告就出現。
被告於當天下午3時,把女童帶到義順公園的殘疾人士廁所,強吻女童,將她上衣和內衣脫下,非禮女童胸部,逼女童為他口交。被告見女童流淚後,只遞了張紙巾給她,硬逼女童為他手淫和口交。
被告之後想與女童性交,最後在女童稱來月事後才肯放她走。
女童的同學當時看見女童與被告進入廁所,並將此事告知老師,才揭發被告罪行。
警方在接獲女童母親報案後,於2021年8月5日逮捕被告,並在調查中揭露受害者還包括另3名未成年少女和女童。
控方促監14至16年 打鞭24下
控方指受害年紀輕,被告性交時沒戴套,而且預謀幹案,要求法官判他坐牢14至16年,外加鞭打24下。
控方指被告逼兩名女童與他發生性關係,利用網絡犯罪,對受害者謊稱年齡,這些都是加重刑罰因素,刑罰應具阻嚇和懲罰性。
律師代被告求情時說,被告被捕後便還押至今,在這4年中已反省自己的行為,他有家人的支持,希望法官判被告坐牢12年4個月至12年9個月外加鞭刑就好。
被告也在庭上念出手寫的求情信,表示為自己的罪行感到愧疚,向受害者和她們的家人道歉,並承諾會承擔所有責任,出獄後會對社會做出貢獻。
兩度迫性交 11歲童發惡夢
一名11歲女童兩次被逼與被告性交,事後留下陰影。
被告於2020年間在社交媒體Instagram傳簡訊給一名11歲女童,兩人之後通過WhatsApp保持聯絡。被告謊稱自己只有16至17歲,並要求女童與他交往。
女童答應當被告的女友後,被告先約她在樓梯口見面,然後強吻女童,一周後再把女童帶到義順公園的殘疾人士廁所,逼她性交。被告數周后再次約女童見面,女童以為被告不會再強人所難,答應赴約,沒想到再次遭霸王硬上弓。
據女童的精神報告顯示,她事後會做惡夢,腦中也會閃過事發經過的畫面。
被告也於2021年6月通過交友平台認識一名14歲的少女。被告向少女謊稱自己只有17歲,兩人之後4次胡搞。少女有一次看見被告的身份證,發現他當時已21歲。少女為此覺得不自在,擔心會懷孕,最後與被告斷絕來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