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在本周三(11月4日)提出的烟霾法修正案中,与跨境烟霾相关的公司可能面临高达2000万新元(约1600万美元)的罚款,并受到商业交易限制。
在经历了十多年来最严重的烟霾事件后,总统签署了一份罕见的“紧急证书”,使得《跨境烟霾污染(修正)法案》得以被引入并进行第二次阅读。
该证书允许一项法案在单次议会会议中完成引入、辩论以及全部三次阅读的通过流程。
上一次以这种方式通过的法案是2024年的《保险(修正)法案》,该法案阻止了德国保险巨头安联(Allianz)收购新加坡Income保险的股份。
国家环境局(NEA)在周三的新闻稿中表示,对2014年颁布的《跨境烟霾污染法》(THPA)进行修订,将为当局提供更多工具来调查商业联系并追究相关实体的责任。此外,这些修订还将允许当局更早地介入,并使执法变得更加容易。
新加坡在9月4日至10月25日期间经历了烟霾,其中33天的空气质量处于不健康范围,5天处于非常不健康范围。
资深部长尚穆根和可持续发展与环境部长傅海燕此前曾表示,政府将在必要时加强立法,以打击与烟霾相关的公司。
傅海燕告诉议会,对海外活动执法非常复杂。
她说:“我们需要有效的权力来保护新加坡人并追究违规实体的责任,同时要尊重其他国家的主权,维护国际法,并避免过度行使域外管辖权。”
她补充说,最近的烟霾事件表明,维持现状是“不可持续的”。
她认为,新加坡需要更好的方法来获取和核实信息,追踪复杂的公司关系,并对违规实体施加实质性的后果,即使在刑事起诉证明困难的情况下也是如此。此外,政府需要在烟霾到达新加坡之前就采取干预措施。
上个月,国家环境局根据THPA第9条向10家印度尼西亚公司发出了《预防措施通知》,要求其扑灭或防止火灾、停止焚烧并提交行动计划。
同时,该局还向10家在新加坡注册的公司发出了第10条通知,这是该法案实施以来首次采取此类行动。通知要求这些公司提供有关其关联公司、印尼土地特许权以及防火措施的信息。
部分公司在本周早些时候表示,他们已经提交了第一批信息。
私营部门评估员
为了确定谁应对焚烧负责以及不同方之间如何关联,环境保护总局将有权要求涉嫌与新加坡烟霾有关的实体任命私营部门的专家评估员。
总局将在指令中指定评估员和评估条款,相关实体必须自费聘请这些评估员。评估员将向国家环境局提交报告,以帮助其查明事实并决定是否采取进一步行动。
傅海燕表示:“需要明确的是,要求任命评估员的指令并不一定意味着该实体已经或被怀疑犯了罪。其目的是为了查明相关事实。”
国家环境局表示,执法决定仍由相关部门做出,责任认定仍由法院决定。
强化处罚力度
根据现行法案第5条,被判定导致或促成新加坡烟霾污染(无论是在本地还是海外)的实体,每天可被罚款最高10万新元,上限为200万新元。
拟议的修正案将把此项罚款提高到每天最高100万新元,总上限提高至2000万新元。
傅海燕表示,最初的处罚力度与国内污染罪行相当,但跨境烟霾造成的严重危害“需要通过更强有力的处罚来威慑,以强调此类罪行的严重性”。
她表示,此次调高罚金参考了现有立法以及相关公司的财务规模。
修正案还将允许法院评估因犯罪而获得的利润或避免的损失,并将该金额作为额外罚款施加给被定罪的实体。
此外,还将引入民事处罚途径。在获得公共检察官同意的情况下,国家环境局可以在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最高罚款可达1000万新元。
该机构表示:“为了确保实体不会被重复处罚,同一案件不能同时受到民事和刑事处罚。”
实体的指定
政府还建议对与法案项下罪行相关的实体或个人采取财务和商业后果,无论是否提起刑事诉讼。
可持续发展与环境部长将被授权指定那些犯有或涉嫌犯有罪行、未能遵守通知或指令、或收到负面评估报告的实体或个人。实体被指定并不一定需要经过刑事定罪。
傅海燕说:“通过‘指定’,政府能够实施限制与被指定实体或个人进行商业交易的命令。”
公司可能会被限制与被指定实体进行买卖或其他交易,例如提供贷款或其他财务支持。
她表示,如果限制涉及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将由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的负责部长决定并执行相关命令。
“指定权和限制权旨在对那些负责任焚烧或与不负责任焚烧有明确联系的人施加经济后果。”
傅海燕补充道:“同时,这些禁令确保其他人不会与此类被指定实体交易,包括通过复杂的商业安排或公司结构进行交易。”
但傅海燕也指出,仅靠指定是不够的,因为政府可能无法实际识别参与焚烧的每一个实体或其供应链中的每一家公司。
她说:“相反,我们可能希望直接对这些个体实体之上的大型企业采取行动。”
因此,修正案还将允许当局对某些实体(特别是林业和农业部门)发出通知。他们必须确保其商业安排和供应链不涉及那些导致或促成可能给新加坡带来烟霾风险的火灾的方。
傅海燕表示:“这些义务旨在加强整个供应链的尽职调查和负责任的商业行为。”
“目标不是要提供一个‘绝无风险’的不可能保证,而是确保公司不对不负责任的林业和农业实践视而不见。”
未能遵守指定限制或此类通知的行为,每次违规最高可被罚款100万新元,且违规持续期间每天最高可罚10万新元。
国家环境局还将有权公布未遵守通知或指令的实体名单。
国家环境局表示:“结合可能对被指定实体实施的商业交易限制,这些变化显著加强了《跨境烟霾污染法》的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