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5月9日至22日,新加坡警方商業事務局聯合七個陸地警區展開為期兩周的打擊詐騙專項行動。期間共傳喚119名女性及216名男性協助調查,年齡介於16至81歲,涉嫌充當詐騙犯或「人頭戶」洗錢。初步調查顯示,涉案人員疑與超過850起詐騙案有關,主要包括假冒親友、投資詐騙、求職詐騙、電商詐騙、假冒政府官員及租房詐騙,受害民眾累計損失逾1,540萬新元。
涉案人員正被調查涉嫌觸犯《刑法》第420條的「詐騙罪」、《防止賄賂及毒品販運等嚴重犯罪(利益充公)法令》的「洗錢罪」,以及《2019年支付服務法令》第5條「無牌經營支付業務」。根據相關法條,詐騙罪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並處罰金;洗錢罪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或最高50萬新元罰款,或兩者並罰;在新加坡無牌提供任何支付服務者,最高可處罰款12.5萬新元,或最高3年監禁,或兩者並罰。
警方強調,對任何涉嫌參與詐騙活動者均採取嚴肅處理,違法者將依法嚴懲。公眾切勿因他人請求而提供銀行帳戶或手機號碼,一旦帳戶牽涉犯罪,提供者亦須承擔法律責任。
欲了解更多防詐騙資訊,公眾可瀏覽www.scamshield.gov.sg,或致電防騙熱線1799。若掌握相關詐騙線索,可撥打警方熱線1800-255-0000,或通過https://www.police.gov.sg/i-witness在線報案,所有信息將嚴格保密。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5年5月24日 上午10時3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