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醫生因在一名糖尿病患者足部感染惡化時,多次拒絕將其轉診至醫院治療,導致患者最終失去右腿並永久失去行走能力,被處以停職13個月的處罰。
2022年,該患者在29天內先後五次就診於全科醫生林基隆(Dr Lim Geok Leong)。當時患者患有嚴重的糖尿病足病,包括感染、組織壞死和壞疽。儘管病情如此嚴重,林醫生仍堅持使用口服藥物並進行隨訪,而沒有將患者送往醫院急診科或轉交給專科醫生。
轉折點出現在患者在第五次就診後的第二天,他尋求了第二診療意見。另一家診所記錄顯示,其足部已出現大面積濕性壞疽。隨後他被送入醫院並接受了多次截肢手術,導致其永久無法行走,據新加坡亞洲新聞台(CNA)5月18日報道。
面對嚴重蜂窩織炎,醫生竟判定病情在「好轉」
紀律法庭發現,林醫生在第一次就診時就已經識別出與嚴重蜂窩織炎和嚴重糖尿病一致的體徵。然而,在隨後的五次就診中,他始終認為病情穩定或正在好轉,並維持原有的治療方案。
根據醫療指南,糖尿病足病患者若出現蜂窩織炎、炎症或濕性壞疽等症狀,必須立即轉診至醫院急診科。但法庭認定,林醫生並未達到這一標準。
在庭審中提交的一份專家報告得出結論:這種延誤實質性地增加了患者需要進行大截肢的風險。
報告還顯示,對於有血液循環問題的糖尿病患者,從首次評估到恢復血流如果延遲超過14天,截肢風險將顯著增加。而本案中的就診周期竟然拖了29天。
法庭認定:該行為屬於「嚴重醫療過失」
醫療紀律案件的核心在於調查醫生是否意識到病例已超出診所能夠安全處理的範圍。在本案中,法庭認可林醫生並無傷害患者的主觀意圖,但將其行為定性為嚴重過失。
林醫生的法律團隊(來自Donaldson & Burkinshaw的Eric Tin和Samuel Lim)為其申請縮短停職期限,並強調他在四十多年的執業生涯中記錄良好,同時提交了患者的證明信作為辯護。
新加坡醫學會最初請求停職14個月,最終法庭裁定停職13個月。除停職外,林醫生還受到譴責,被要求提交書面承諾不再重複類似行為,並承擔訴訟費用。
警示:如果症狀持續惡化,請儘早尋求第二診療意見
此類案件之所以令人震驚,是因為大多數人認為「在病情危急時被轉診到正確的地方」應該是自動發生的流程。
新加坡的醫療體系高度依賴基層診所來管理慢性病,但這一模式只有在能夠及時發現早期跡象並快速升級治療時才有效。本案敲響了警鐘:糖尿病併發症惡化速度極快,一次遲到的轉診可能會帶來終身遺憾。
在所有醫療情況下,常識依然適用:如果症狀持續惡化,如果治療沒有改善結果,或者你覺得哪裡不對勁,儘早尋求第二甚至第三個醫療意見,可能比等待下一次可能的過失檢查更能挽救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