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近日在靠近芽籠29巷的一處商業場所展開突擊行動,共逮捕33名年齡介於21至54歲的人士,涉嫌參與賣淫及非法僱傭活動。
2024年10月7日,來自刑事偵查局、淡濱尼警察局、移民與關卡局以及人力部的執法人員聯合行動,在芽籠29巷附近的一處商業場所展開執法。被捕的33人涉嫌違反《1961年婦女憲章》第147條,即經營或管理賣淫場所,以及違反《1990年外籍人力僱傭法令》第5(2)條,在無有效工作準證的情況下非法工作。
此外,另有三名年齡介於31至59歲的人士涉嫌非法經營彩票活動,警方在現場查獲超過140新元現金及與賭博相關的工具。目前,針對這三人的調查仍在進行中。
該商業場所一名66歲的持牌人涉嫌在許可範圍之外供應酒類,將被依《2015年酒類管制(供應與消費)法令》第5(1)條展開調查。
目前,警方正對全部37名涉案人士展開調查。
根據《1961年婦女憲章》,任何人若經營、管理或協助管理賣淫場所,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萬新元,或判處五年以下監禁,或兩者兼施。若為累犯,最高可被罰款15萬新元,或判處七年以下監禁,或兩者兼施。
任何人在無有效工作準證的情況下非法工作,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萬新元,或判處兩年以下監禁,或兩者兼施。
根據《2022年賭博管制法令》,任何人若被發現非法經營彩票,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0萬新元,並可判處七年以下監禁。
若酒類持牌人於指定場所外供應酒類,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萬新元。
警方強調,絕不容忍任何危害公共安全、社會安寧及良好秩序的行為。警方將繼續聯合其他政府機構,嚴厲打擊各類非法活動。違法者將依法受到嚴懲。
各機構聯合執法檢查

行動中被捕人員情況

行動中被捕人員情況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4年10月9日 下午2時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