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融管理局修訂監管框架,讓新加坡交易所更容易同其他海外市場接軌,同時簡化兩地上市的監管要求。
也是金管局副主席的國家發展部長徐芳達前天(7日)在國會就《證券與期貨(修正)法案》提出二讀時指出,修正案將建立框架,支持新交所同合適的海外交易所進行雙重上市安排,包括環球上市板(Global Listing Board)。
修正案也授權我國金管局制定法規,彌合新加坡和外國證券法之間的差異,在保障措施和維持健全的監管標準的前提下,建立兩地上市合作關係。
徐芳達指出,目前,有意在新加坡交易所和海外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要應付兩套不同的規定。
修正案將通過協調並簡化在新交所和符合條件的海外交易所進行同步雙重上市的要求,讓公司在兩地上市時,更方便、成本更低,同時維持高監管標準。
徐芳達也表示,對新加坡市場而言,兩地上市也有很多好處。公司可以同時接觸新加坡和海外兩邊的投資者,提高知名度,我國也能吸引更多不同類型的企業來上市,帶動市場活躍。
「長遠來看,這些措施也能讓新加坡股市變得更成熟、更有深度,並為新交所、企業和投資者帶來更多未來合作和發展的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