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已逮捕一名29歲男子,涉嫌一起傳播虛假危險信息的案件。
2024年10月22日上午約10時30分,裕廊警區調查組呼叫中心接到一名男子來電,聲稱若警方未處理他先前的報案,他將持刀傷人。他此前報案稱自己的汽車被財務公司收回,且尚未取回車內貴重物品。同日上午約10時50分,市中心警區調查組呼叫中心接到同一人來電,他再次威脅要刺傷拖走其車輛或賣車給他的人。
經後續調查及實地排查,市中心警區警員在接到報案後三小時內,於武吉知馬路沿線將該名男子逮捕。逮捕時,警方並未在其身上發現任何武器。
該名男子將於2024年10月23日被控兩項罪名,涉嫌違反《1871年刑法典》第268A條,即傳播虛假危險信息。該項罪名最高可判處七年監禁,或最高5萬新元罰款,或兩者並罰。
警方強調,所有安全威脅均會嚴肅處理,絕不容忍任何人以虛假威脅引發公眾恐慌。此類虛假威脅不僅造成民眾不安與困擾,更耗費大量公共資源,用於應對相關事件。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4年10月22日 晚上9時4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