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4日周三,新加坡法院的一紙判決打破了兩名中產男士的「體面」——相識20年的兩人因去年在酒店性侵一名醉酒女子,還合謀刪除犯罪證據,分別被判13年10個月和18年監禁。
宣判時兩人身著西裝面無表情,當庭表示要上訴。
這起案件的受害者曾在50歲的被告手下工作,三人原本還算熟悉。
去年2月26日,這名50歲男子先以約晚餐為由邀約受害者,沒成行後又讓她去酒店送蘇打水,受害者想著算是社交機會便去了。
一進房間,兩人就不停勸酒,聊著天突然把話題轉向性,受害者心裡不舒服,可又覺得直接走不禮貌,只好硬著頭皮留下。
沒過多久,受害者就被灌得手都抖了,吐在床上後失去了意識,之後便陷入時醒時昏的狀態。她模糊記得自己吐到水槽里,還反覆說「不」,但身體根本動不了,眼睛也睜不開,後來有人把她帶到浴室洗澡,她連說話都含糊不清。
直到第二天早上醒來,看到內褲上的血跡,她才驚覺不對勁,趕緊去醫院檢查,醫院發現異常後立刻報了警,兩名男子當天就在酒店被抓了。
被抓後,兩人倒是承認發生了性行為,卻一口咬定是「雙方自願,只是女子喝多了忘了同意」。
可法官根本沒信這套——受害者的證詞說得清晰又具體,連自己哪些地方記不清都坦誠承認,一點沒修飾;反觀這兩人,說法「令人難以置信」。
更關鍵的是,警方查到了兩人的「小動作」:50歲的前同事事發後搜了「性行為後陰道留什麼DNA」「洗澡能減少DNA檢測嗎」,51歲的同夥則查「強姦案刁鑽問題」「測謊儀技巧」,還去看「性侵調查面談策略」的網頁。
不僅如此,51歲男子還偷偷拍了受害者的裸體照片,兩人還一起刪了彼此間的有罪信息,想矇混過關。
「他們明明該照顧醉酒後脆弱的她,卻趁機下手,群體性侵讓受害者的創傷翻了倍。」主審的胡紹平法官在判決時強調,不管兩人有沒有強迫女子喝酒,利用對方的脆弱性就是犯罪。
至於51歲男子提交的「道歉信」,法官看完直言沒看到半點真心悔意。 考慮到新加坡法律規定50歲以下可處鞭刑,50歲的被告本應受11下鞭刑,最終折抵為6個月監禁;
51歲的因年齡太大免了最高24下鞭刑,換成1年監禁。
此前控方請求給兩人分別判14年5個月至17年、16年半至19年,辯方則求刑不超過10年3個月和11年10個月,最終判決取了中間值。 法院還判兩人共賠償受害者約3700新元,覆蓋她的醫療費、心理諮詢費和往返新加坡配合調查的開銷。
不過由於法院下了禁言令,兩人的國籍、具體職業和受害者的更多信息都沒法公開。目前,50歲男子交了10萬新元保釋金,51歲的交了15萬新元,都在等著上訴開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