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警方商業事務局與七個陸路警區於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23日展開為期兩周的打擊詐騙行動。期間共傳喚90名女性與159名男性協助調查,年齡介於16至81歲,涉嫌擔任詐騙集團成員或「錢騾」。初步調查顯示,這批人員涉嫌參與超過800宗詐騙案件,主要包括網購詐騙、假冒熟人、求職詐騙、假冒政府官員、投資詐騙及租房詐騙,受害民眾累計損失逾382萬新元。
涉案人員正被調查是否觸犯《刑法典》第420條文的欺詐罪、《防止賄賂及毒品販運等嚴重犯罪(利益充公)法令》中的洗錢罪,以及《2019年支付服務法令》第5條所規定的無牌提供支付服務罪。根據相關法律,欺詐罪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並處以罰款;洗錢罪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或最高50萬新元罰款,或兩者並罰;在新加坡無牌照經營任何類型的支付服務業務,最高可被罰款12萬5千新元,或判處最高3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警方強調,對任何涉嫌參與詐騙活動的人員均採取嚴肅執法態度,一經查實將依法處理。公眾切勿因他人請求而出租或出借自己的銀行帳戶或手機線路,一旦帳戶被用於犯罪活動,帳戶持有人也將承擔法律責任。
欲了解更多防詐資訊,公眾可瀏覽www.scamshield.gov.sg,或致電防詐熱線1799。若掌握相關詐騙線索,可撥打警方熱線1800-255-0000,或通過www.police.gov.sg/i-witness在線提交信息,所有資料將嚴格保密。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5年10月24日 凌晨12時4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