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被停職的交通警察因非法訪問政府資料庫,幫助一名好友查出是誰舉報其無證駕駛,被判處16個月監禁。而該信息隨後被用於威脅舉報人,而舉報人正是該男子的前女友。
29歲的希瓦蘇里亞·馬尼亞姆·凱薩瓦爾(Shivasuria Maniam Kesaval)被判定犯有四項違反《計算機濫用法》的罪名以及一項違反《官方機密法》的罪名。法院認定,他無權出於個人原因搜索內政部的機密記錄。
據新加坡亞洲新聞台(CNA)7月2日報道,其好友,25歲的布雷登·翁英山(Brayden Ong Ying Shan)在2022年7月的一次交通警察行動中,因無有效駕駛執照駕駛車輛被捕。翁懷疑是前女友向當局舉報,於是他聯繫了在交警部門工作的希瓦蘇里亞尋求幫助。
濫用政府資料庫幫私友
法院審理結果顯示,希瓦蘇里亞搜索了政府內部系統,發現了將翁的前女友與最初警方報告聯繫起來的詳細信息。
在得知此事後,翁與該女子對質並發出死亡威脅,告訴她自己知道是誰向警方舉報的。根據法庭出示的證據,他還聲稱自己有一位資深的交警朋友,可以對她的家人進行調查。
調查人員隨後發現了這些未經授權的資料庫搜索行為,從而引發了警方的內部調查。希瓦蘇里亞在被起訴前已被停職。
法院駁回兩名被告的辯護
兩名男子在審判期間均選擇自行辯護,並否認有錯。
希瓦蘇里亞聲稱,他認為自己得到了上級的許可,可以通過搜索來協助調查。而翁則堅稱自己並無意恐嚇前女友,並暗示對方並沒有真正感到恐懼,因為兩人在事後仍繼續維持關係。
地區法官林澤豪(Lim Tse Haw)駁回了這兩項解釋,認為他們的陳述前後矛盾且不可信。法官發現,翁是故意尋求其警察朋友的確認,而非僅僅依賴於懷疑。
副檢察官傑里米·賓(Jeremy Bin)在法庭上表示,兩名男子在整個訴訟過程中反覆否認責任,並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對警察和檢察官提出指控,且毫無悔意。他請求法院判處希瓦蘇里亞至少19個月的監禁。
根據《官方機密法》,希瓦蘇里亞最高可面臨兩年的監禁,最高2,000新加坡元的罰款,或兩者兼施。而首次被判定非法訪問計算機系統數據的違規者,最高可被判處兩年監禁,罰款最高5,000新加坡元,或兩者兼施。
公職人員的權力必須謹慎使用
新加坡警察部隊表示,在確定希瓦蘇里亞涉嫌參與後立即展開調查。他已被停職,隨後將面臨內部紀律處分。
翁在被判定多項罪名(包括刑事恐嚇)後潛逃。警方已於6月對其發出逮捕令,法院定於7月14日進行審查。
公職人員之所以被信任接觸敏感信息,是因為這些信息服務於公眾而非個人關係。一旦這種信任被濫用,所造成的損害將遠遠超出一次簡單的資料庫搜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