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養假獲批後,孩子母親將獲得12周的假期,可以從正式收養意向開始休領養假。要注意的是,領養假期僅在孩子的周歲生日之前有效,任何未使用的領養假期都不能兌換成為現金也不能索償。

休假可通過以下方式進行:
默認形式:正式收養意向後連續12周
彈性休假:前8周連續休假,然後在孩子的周歲生日之前,自選時間休完剩餘的四周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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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薪育嬰假

作為在職父母,如果孩子是新加坡公民,每年還可休6天的無薪育嬰假(Unpaid Infant Care Leave)。
父母需要符合的條件:
孩子不到2歲,包括合法領養的子女或繼子女
孩子是新加坡公民
已為僱主服務至少連續3個月
綜上所述,如果孩子是新加坡公民且未滿2歲,父母雙方可以享有6天的帶薪育兒假和6天的無薪育嬰假。

以上就是新加坡所有的法定育兒假,有帶薪也有無薪。另外,在新加坡結婚假不是政府的法定假期,完全由僱主決定。大多數僱主都知道在這特殊的日子裡請假的重要性,因此紛紛提供帶薪婚假。不同的公司會有不同時間的婚假天數,通常為3天。如果新娘或新郎計劃要休更長的時間,則可以選擇休年假或和僱主協商不帶薪的婚假。
小編在這裡要提醒一下大家,根據新加坡《僱傭法令》規定,凡是超過14天的僱傭關係,僱主必須在開工後的14天內提供給雇員詳細的《關鍵僱傭條款》(Key Employment Terms),必須詳細列明所有的休假條款。大家一定要讀仔細,任何異議,要及時溝通以維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