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陳金成監守自盜,把錢在賭場輸光。(新明日報示意圖)
(新加坡訊)沒錢賭博,新加坡濱海灣金沙奢侈品店經理監守自盜,賭光7萬2918元銷售現金,至今未賠償,被判坐牢14個月。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陳金成(43歲,譯音)面對3項監守自盜的控狀,他承認其中一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案發時,被告受僱於奢侈品牌菲拉格慕,擔任新加坡濱海灣金沙門店經理。
案情揭露,被告作為門店經理,受委保管門店每日銷售所得的現金,並負責將銷售現金存放在店內保險箱,每周將現金交給一家名為「BRINKS」的外部收款公司。
此外,該公司也將用於報銷門店員工日常開支的小額現金,交給被告保管。
被告是新加坡濱海灣金沙賭場的常客,直到2024年12月,被告沒錢賭博,因此萌生挪用部分銷售現金來滿足賭癮的念頭。
在2024年12月14日至2025年2月9日,被告多次挪用受委保管的銷售現金,金額共計7萬2918元。
在此期間,當BRINKS公司每周前來收取銷售現金時,被告都會謊稱現金還沒包好,無法讓對方領取。
此外,每當公司人力資源部詢問時,被告也總是聲稱自己忘記將銷售現金交給BRINKS公司。
2025年2月19日記錄的一份調查聲明中,被告承認不斷向BRINKS和人力資源部門撒謊,為自己「爭取時間」,從而繼續監守自盜。
被告的罪行是在公司進行內部審計時被揭露的。內部審計還發現,被告在2025年1月1日至2月17日,挪用2875元5角5分,以及381元6角7分的小額現金。
罪行被揭發後,被告前往新加坡武吉知馬警局自首,當時,他已為公司工作9年。
被告已賭光所有挪用款項,至今未作出任何賠償。
求情稱打工存錢賠償公司
律師代被告求情時說,公司已向被告發出索償信,被告一直在打工存錢,以便日後賠償公司。
律師也指被告因為犯罪,錯過因癌症在馬來西亞去世哥哥的葬禮,這不失為一種懲罰,懇求法官從輕發落。
控方則指出,被告持續約兩個月,每周一次犯罪,並蓄意欺騙BRINKS和公司人力資源部門,濫用了公司的信任,因此建議法官判被告坐牢15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