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已逮捕兩名男子,年齡分別為58歲和28歲,他們涉嫌參與兩起獨立的高利貸騷擾案件。
第一宗案件發生於2024年12月8日,警方接報稱在柴契路的一處住宅單位發生高利貸騷擾事件,該單位的大門被潑上紅漆,並留下一張催債字條。
第二宗案件發生於2024年12月10日,警方再次接報,同一路段的另一住宅單位也遭遇高利貸騷擾,大門被兩個自行車鎖鎖住,並同樣留下一張催債字條。
經後續調查,並藉助警方閉路電視畫面,淡濱尼警區警員成功鎖定兩名嫌犯身份,並於2024年12月11日將兩人逮捕歸案。初步調查顯示,28歲男子涉嫌參與多起類似高利貸騷擾案件。警方已起獲一部手機、一卷遮蔽膠帶、一支黑色記號筆及一本筆記本,作為案件證物。
兩名嫌犯將於2024年12月12日被控上法庭,罪名依據《2008年放貸人法令》。首次犯罪者若罪名成立,最高可被罰款5,000至50,000新元,監禁最長五年,並可處以不超過六下鞭刑。
警方對高利貸騷擾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任何蓄意破壞財物、滋擾公眾或危害公共安全、秩序的行為,都將依法嚴懲。
警方呼籲公眾遠離高利貸集團,切勿以任何形式協助或參與其活動。如發現或懷疑有人從事高利貸活動,可隨時撥打『999』報警。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4年12月11日 晚上8時35分























